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西洋音樂史第七章節相關註解
註一: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的發起人。他本來是基督舊教〈Catholicism〉僧侶〈Monk〉、神學家和神學教授,本來他想避免教會〈Catholic Church〉的分裂來達到改革的目的。他的演說和寫作天才以及他令人尊重的為人使他的主張獲得了很大的歡迎。他的改革終止了中世紀〈Middle Ages〉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在歐洲的獨一地位,而他翻譯的德語版聖經〈The Biddle〉迄今為止仍是最重要的德國文學作品。
對路德而言,人與上帝〈God〉溝通的方式乃只有透過聖經〈The Biddle〉,才能讓人體會上帝〈God〉的宗旨;但聖經〈The Biddle〉和上帝〈God〉只對有信心的人說話,這信心也是上帝〈God〉所賜的,不是人所能成就。路德認為世上只有一位上帝〈God〉,祂超越一切人的理性,是神秘的、不可思議的;路德曾說如果人能理解祂,祂就不是上帝〈God〉了。
儘管路德只想讓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的缺點給改正,讓人民更能篤信基督教〈Christianity〉,但因教會〈Catholic Church〉在西元1521年開除他的教籍後,自此種下分裂的種子,也讓歐洲人開始從西元十六世紀末至西元十八世紀,開始陷入宗教戰爭〈The Wars of Religion〉的陰暗面。
註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三:贖罪券(Indulgence),其正式名稱為大赦,是中世紀晚期〈The late Middle Ages〉人民以金錢所購得的大赦證明書。
大赦或贖罪券並未直接見於聖經〈The Biddle〉,大赦是建基於「代贖」的古老觀念。依照基督舊教〈Catholicism〉的教義,大赦是羅馬教宗〈Papa〉以其在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內的最高權力,給信徒分施耶穌〈Jesus〉及歷代諸聖人們的功勞寶藏,使信徒經告解獲得罪赦以後,藉以獲得寬赦罪的暫罰。
大赦只有教宗〈Papa〉能賜給,別人只能在得到教宗〈Papa〉允許,或受法律委託才能頒賜。大赦分為全大赦〈Indulgentiae Plenariae〉及限大赦〈Indulgentiae Partiales〉兩種,全大赦赦免人因罪應得的全部暫罰,而限大赦只赦免部分暫罰。但在中世紀晚期〈The late Middle Ages〉,為籌措資金,當時的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授權神職人員前往歐洲各地售賣大赦證明書〈由羊皮紙製成的「紀念證書」,即通常意義上的贖罪券〉,大赦淪為當時教會〈Catholic Church〉之斂財工具,本已矛盾重重的歐洲社會被激起動蕩,更引發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並最終導致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的產生。
註四:九十五條論綱(Disputatio pro declaratione virtutis indulgentiarum),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於西元1517年10月31日張貼在德國維滕貝格〈Lutherstadt Wittenberg〉的教堂大門上的辯論提綱,現在普遍被認為是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之始。
註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二條註解。
註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二條註解。
註七: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七十二條註解。
註八: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七十三條註解。
註九:從西元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發起後,歐洲各宗教派別先後發起許多宗教戰爭〈The Wars of Religion〉,其中就以法國在西元1562年至西元1593年先後開啟八次的宗教戰爭〈Guerres de religion〉,以及在西元1618年神聖羅馬帝國〈The Holy Roman Empire〉的內戰演變而成三十年戰爭〈The Thirty Years' War〉最為慘烈,這兩次戰爭造成歐洲總人口數的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死於戰爭,以至於歐洲文明進展稍微倒退一點,直到西元十八世紀後因各國局勢比較穩定,使得歐洲文明才大幅耀進。
註十: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三項目。
註十一:民族主義(Nationalism),亦稱國民主義或國族主義,為包含民族、人種、與國家三種認同在內的意識形態,主張以民族為人類群體生活之「基本單位」,以作為形塑特定文化與政治主張之理念基礎。具體的說民族為「國家存續之唯一合法基礎」,以及「各民族有自決建國之權」。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Patriotism〉經常無從區分。開化的社會過去大多強調民族共同體,而最近則著重於由國家或政府陳述的文化或政治共同體。
註十二:請參考第四章節‧附註二。
註十三:請參考第七章節‧第四項目。
註十四: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五項目。
註十五: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十五條註解。
註十六: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三條註解。
註十七: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十八: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五條註解。
註十九: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五十六條註解。
註二十:法蘭德斯地區〈Vlaanderen〉,由勃艮第公國(The Duchy of Burgundy)滅亡後被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所占領的區域,後來該地區與其他原屬勃艮第公國(The Duchy of Burgundy)的一部分區域獨立,並建國成尼德蘭王國(het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直到十九世紀末才分裂成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
註二十一:羅馬(Roma),為義大利首都,也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世界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古羅馬帝國〈Roman Empire〉的發祥地,因建城歷史悠久而被暱稱為「永恆之城」〈The Eternal City〉。其位於義大利半島中西部,市中心面積有1200多平方公里。
註二十二:費拉拉〈Ferrara〉,,是位於義大利東北部地區,也是波河〈Po〉河畔的一座城市,該地因保留西元十四世紀至西元十五世紀的古老建築,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列為重要歷史都市。
註二十三: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一一四條註解。
註二十四: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三條註解。
註二十五:聖馬可大教堂〈Basilica Cattedrale Patriarcale di San Marco〉,是義大利威尼斯〈Venezia〉最知名的教堂,,並且是拜占庭式建築〈Byzantine architecture〉的著名代表。
聖馬可大教堂最初建於828年,當初只是一座臨時性的建築,用以存放威尼斯威尼斯〈Venezia〉的商人從埃及偷運貨物的遺骸。這座教堂後來於西元832年被一所新教堂所取代。並在西元976年的一場叛亂中被焚毀,並於西元978年重建完成,現今聖馬可大教堂的基礎於西元1063年成型,於西元1094年完工。
註二十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條註解。
註二十七: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三十四條註解。
註二十八: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五項目。
註二十九: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三項目。
註三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二條註解。
註三十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二條註解。
註三十二: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三十三: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一條註解。
註三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九條註解。
註三十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條註解。
註三十六: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三項目。
註三十七: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一條註解。
註三十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七條註解。
註三十九:民間音樂(Folk music),在國際民間音樂協會(IFMC)之解釋定義為「經過口傳過程發展起來的普羅大眾音樂」,也就是該音樂散佈過程,純粹是由演奏者或音樂接收者記錄教習,並親自相傳所得;其範圍包含歌曲、簡單樂器演奏,甚至舞曲曲調與步伐。
而這種解釋與西元十九世紀中期重新定義民間音樂、民間傳說與民間舞蹈有相當重要之衍生與連帶關係,一般認定,該名詞與學說界定起自於西元1846年,英國人類學學者托馬斯(W.J.Thomas)提出。
註四十: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七十五條註解。
註四十一: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七十二條註解。
註四十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四十三:伴奏(Accompaniment),是一首歌曲當中,在旋律〈melody〉在發聲時,由一件器樂或是多件器樂來搭配附和的音樂,由於這種搭配音樂都是由和弦〈chor〉和和聲〈Harmony〉,因此其重要性不像旋律〈melody〉那麼突顯。
註四十四:請參考第十三章節:十八世紀中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四十五:那不勒斯〈Naples〉,是義大利南部的第一大城市,城市面積117平方公里,人口略低於100萬,但都會區有大約380萬人,是僅次於米蘭〈Milano〉和羅馬的義大利第三大都會區和歐洲第15大都會區,同時那不勒斯地區也是義大利人口最稠密的地方。
註四十六: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七項目。
註四十七:弗朗切斯科‧佩脫拉克〈Francesco Petrarca,西元1304年─西元1374年。〉,義大利學者、詩人、和早期的人文主義者〈Humanism〉,其一生著作許多論文、戲劇和詩作,影響了西元十四世紀到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的文學家。
註四十八: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二項目。
註四十九: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一項目。
註五十: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一項目。
註五十一: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四條註解。
註五十二:請參考第九章節:十七世紀早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五十三:法蘭索瓦一世〈Francois I,西元1494年-西元1547年。〉,法國華洛亞王朝〈The House of Valois〉君主,同時被認為是法國第一位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的君主。在他的統治之下,人們看到法國的文化事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他也算得上是法國歷史上第一位具有人文主義〈Humanism〉思想的國王。
註五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五條註解。
註五十五: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六條註解。
註五十六:請參考第四章節‧附註一。
註五十七: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三項目。
註五十八: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五十九:克勞汀‧德‧瑟米席〈Claudin de Sermisy,約西元1490年—西元1562年。〉,西元十六世紀法國著名作曲家,曾寫過不少教會音樂(Christian music)和世俗音樂(Secular music)作品,並且也影響了法國音樂在西元十六世紀的演變。
註六十:克萊門特‧雅內坎〈Clement Janequin,西元1485年-西元1558年。〉,,法國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作曲家,其一生都在寫世俗音樂(Secular music)的作品。而他的香頌〈chanson〉常常模仿自然界的聲響,特別是各種動物的聲音,因此在法國音樂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註六十一: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西元1533年-西元1603年。),是英國都鐸王朝〈Tudor dynasty〉的第五位也是最後一位君主。
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即位時英國處於內部因宗教分裂的混亂狀態,但她不但成功地保持了英國的統一,而且在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統治後,使英國為歐洲最強大和最富有的國家之一。英國文化也在此期間達到了一個頂峰,湧現出了諸如許多著名的人物,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劇作家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因此她的統治期在英國歷史上被稱為「伊莉莎白時期」〈Elizabeth period〉。
註六十二:無敵艦隊〈La Armada Invencible〉,是由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Felipe II〉在西元1588年所派出,意圖征服英國卻失敗的龐大艦隊。無敵艦隊之役是英西戰爭中最大型的戰役,也是戰爭過程之中第一個侵略性攻擊意圖。這場戰爭同時也是英國歷史中最有名的戰爭。
註六十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西元1564年—西元1616年。〉,英國文學史上最傑出的戲劇家,也是西方文藝史上最傑出的作家之一,全世界最卓越的文學家之一。他流傳下來的作品包括三十八部戲劇、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詩、兩首長敘事詩和其他詩歌。他的戲劇被翻譯成全世界各地主要的語言,並且表演次數遠遠超過其他任何戲劇家。
註六十四: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項目。
註六十五:尼古拉斯‧央〈Nicholas Yonge,約西元1560—西元1619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歌唱家兼出版商,其一生的貢獻在於把當時義大利「牧歌」(madrigal)的相關資料加以翻譯匯整,並西元1588年在英國出版一本名為「當代音樂始源」(Musica transalpina)的書籍,讓當時許多英國音樂人士開始了解義大利的音樂文化,並促進英國音樂文化的發展。
註六十六:托馬斯‧莫利〈Thomas Morley,西元1557年—西元1602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知名的作曲家,其一生寫作不少英國本土音樂,並且也是第一位引用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的詩作來當作歌詞的作曲家。
註六十七:托馬斯‧維克斯〈Thomas Weelkes,約西元1575年—西元1623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知名的作曲家管風琴(Pipe organ)演奏家,他的作品主要是聲樂,包括(Christian music)和世俗音樂(Secular music)。
註六十八:約翰‧威百〈John Wilbye,西元1574年—西元1638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作曲家,其一生都以寫「英式牧歌」(English madrigal)的作品為主。
註六十九: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十八條註解。
註七十:七和弦〈seventh chord〉,由四個音,按照三度音程〈third〉所疊置的,稱為七和弦。當七和弦中的四個音按三度音程〈third〉排列時,分別為「根音」、「三音」、「五音」,及「根音」上方的七度音程(seventh),即稱為「七音」。
常用的七和弦,可分為五種:屬七和弦〈大小七和弦〉(Dominant 7th chord《Major minor 7th chord》)、大七和弦(Major 7th chord)、小七和弦(minor 7th chord)、半減七和弦(half-diminished 7th chord)、減七和弦(diminished 7th chord)。而除上述五種常見的七和弦外,還有小大七和弦(Minor major seventh)、與增大七和弦(Augmented major seventh)等其他類型的七和弦。
註七十一:魯特琴(lute)是西元十四世紀開始歐洲發展出來的器樂,詳細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項目。
註七十二: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十九條註解。
註七十三: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十六條註解。
註七十四: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二項目。
註七十五: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十四條註解。
註七十六: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七十七:馬蘭‧梅森(Marin Mersenne,西元1588年-西元1648年。),法國神學家、數學家、音樂理論家,他於西元1611年進入修道院,成為法國基督舊教(Catholicism,又稱天主教。)的神職人員。他最偉大的數學成就在於編輯過多位希臘數學家的著作,並對其中的的課題用出論述,尤其是以梅森質數〈Mersenne prime〉聞名,並於西元1644年所發表的「物理數學隨感」(Cogitata physico─mathe-matica)中討論這個數學理論。
註七十八:馬蘭‧梅森(Marin Mersenne)所算出來的十二平均律(Equal temperament)如下:
La和高音La的週期比例是1:2
La和高音降La的週期比例是1:1.8877486253633869932838263133343
La和高音So的週期比例是1:1.7817974362806786094804524111804
La和高音降So的週期比例是1:1.6817928305074290860622509524659
La和高音Fa的週期比例是1:1.5874010519681994747517056392719
La和高音Mi的週期比例是1:1.4983070768766814987992807320294
La和高音降Mi的週期比例是1:1.4142135623730950488016887242094
La和高音Re的週期比例是1:1.3348398541700343648308318811842
La和高音降Re的週期比例是1:1.2599210498948731647672106072781
La和高音Do的週期比例是1:1.1892071150027210667174999705604
La和Si的週期比例是1:1.1224620483093729814335330496791
La和降Si的週期比例是1:1.0594630943592952645618252949463
換句話說,以La為440Hz的話,則La至高音La的Hz系數是:
La:440Hz
降Si:466.16376151808991640720312977639Hz
Si:493.88330125612411183075454185884Hz
高音Do:523.25113060119726935569998704657Hz
高音降Re:554.36526195374419249757266720236Hz
高音Re:587.32953583481512052556602772107Hz
高音降Mi:622.25396744416182147274303865214Hz
高音Mi:659.25511382573985947168352209295Hz
高音Fa:698.45646286600776889075048127962Hz
高音降So:739.988845423268797867390419085 Hz
高音So:783.99087196349858817139906091937Hz
高音降La:830.6093951598902770448835778671Hz
高音La:880Hz
註七十九: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項目。
註八十:法國低步舞(basses danse),流行於西元十五世紀的法國舞蹈,由於是屬於宮庭娛樂性質的舞步,所以動作比較自由且隨性,而通常他的舞步節奏大都以三拍子為舞,後來傳遍到阿根廷後,演變成當地的特殊舞蹈─探戈(Tango)。
註八十一:前奏曲(prelude),是一種短樂曲。前奏曲以前只是音樂作品(特別是歌劇《Opera》當中的幕《number》)之前的器樂引子,也是演奏者在演奏之前會即興演奏一小段,來展現自己演奏實力的曲子,後來此曲式逐漸演變成一種藝術形式,在西元十九世紀成為「個人小品」〈character piece〉之一。
註八十二:幻想曲(fantasia),幻想曲是一種樂曲形式,它最初來源於即興創作,因此它的形式很少符合任何教科書中所提到的音樂形式。
在巴洛克〈Baroque〉和古典主義〈Classic Period〉時期,典型的幻想曲是以鍵盤樂器演奏的搭配著快速變換的賦格〈fugue〉()結構的曲調。直至在浪漫主義時期〈Romanticism〉,兩個相反的趨勢影響了幻想曲的發展:其一是即興演出的不斷減少,即興演奏只用來作為作曲的測試。第二是有些作曲的形式越來越自由,形成了一首不尋常的、形式複雜的作品。
註八十三:觸技曲(toccata),,是一種通常由鍵盤樂器或撥弦樂器獨奏的樂曲。它一般速度較快、節奏均勻,具有炫技性,可以展示出演奏者手指的靈活。這種音樂形式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的義大利北部。西元1590年代,已經有一批觸技曲問世。之後,作曲家將這種音樂形式帶到了德國,並在那裏得到許多作曲家重視,其中就以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的觸技曲作品最為代表性。
註八十四:請參考第十六章節:十九世紀歐洲音樂的發展(一)。
註八十五: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八十六:請參考第十一章節:十七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八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三條註解。
註八十八:請參考第十一章節:十七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八十九:請參考第六章節‧新視野。
註九十:史考特家族(Scotto Family),西元十六世紀義大利威尼斯〈Venezia〉印刷出版商家族,其創始者—奧大維諾‧史考特一世(Ottaviano Scotto I)在西元1470年於威尼斯〈Venezia〉展開印刷事業,則讓他整個家族的人都投入於這個印刷產業,直到西元1613年因後代子孫經營不善而歇業。
註九十一:賈丹諾家族(Gardano Family),西元十六世紀義大利威尼斯〈Venezia〉印刷出版商家族,其創始者—安東尼奧‧賈丹諾(Antonio Gardano))在西元1538年於威尼斯〈Venezia〉展開印刷事業,則讓他整個家族的人都投入於這個印刷產業,直到西元1685年因後代子孫經營不善而歇業。
註九十二:彈琴的少女(The Lute Player),是西元十六世紀末著名畫家卡拉瓦喬(Michelangelo Merisi da Caravaggio)在約1590年所畫的作品。
西洋音樂史第七章節相關註解
註一: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的發起人。他本來是基督舊教〈Catholicism〉僧侶〈Monk〉、神學家和神學教授,本來他想避免教會〈Catholic Church〉的分裂來達到改革的目的。他的演說和寫作天才以及他令人尊重的為人使他的主張獲得了很大的歡迎。他的改革終止了中世紀〈Middle Ages〉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在歐洲的獨一地位,而他翻譯的德語版聖經〈The Biddle〉迄今為止仍是最重要的德國文學作品。
對路德而言,人與上帝〈God〉溝通的方式乃只有透過聖經〈The Biddle〉,才能讓人體會上帝〈God〉的宗旨;但聖經〈The Biddle〉和上帝〈God〉只對有信心的人說話,這信心也是上帝〈God〉所賜的,不是人所能成就。路德認為世上只有一位上帝〈God〉,祂超越一切人的理性,是神秘的、不可思議的;路德曾說如果人能理解祂,祂就不是上帝〈God〉了。
儘管路德只想讓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的缺點給改正,讓人民更能篤信基督教〈Christianity〉,但因教會〈Catholic Church〉在西元1521年開除他的教籍後,自此種下分裂的種子,也讓歐洲人開始從西元十六世紀末至西元十八世紀,開始陷入宗教戰爭〈The Wars of Religion〉的陰暗面。
註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三:贖罪券(Indulgence),其正式名稱為大赦,是中世紀晚期〈The late Middle Ages〉人民以金錢所購得的大赦證明書。
大赦或贖罪券並未直接見於聖經〈The Biddle〉,大赦是建基於「代贖」的古老觀念。依照基督舊教〈Catholicism〉的教義,大赦是羅馬教宗〈Papa〉以其在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內的最高權力,給信徒分施耶穌〈Jesus〉及歷代諸聖人們的功勞寶藏,使信徒經告解獲得罪赦以後,藉以獲得寬赦罪的暫罰。
大赦只有教宗〈Papa〉能賜給,別人只能在得到教宗〈Papa〉允許,或受法律委託才能頒賜。大赦分為全大赦〈Indulgentiae Plenariae〉及限大赦〈Indulgentiae Partiales〉兩種,全大赦赦免人因罪應得的全部暫罰,而限大赦只赦免部分暫罰。但在中世紀晚期〈The late Middle Ages〉,為籌措資金,當時的羅馬教會〈Catholic Church〉授權神職人員前往歐洲各地售賣大赦證明書〈由羊皮紙製成的「紀念證書」,即通常意義上的贖罪券〉,大赦淪為當時教會〈Catholic Church〉之斂財工具,本已矛盾重重的歐洲社會被激起動蕩,更引發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並最終導致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的產生。
註四:九十五條論綱(Disputatio pro declaratione virtutis indulgentiarum),是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於西元1517年10月31日張貼在德國維滕貝格〈Lutherstadt Wittenberg〉的教堂大門上的辯論提綱,現在普遍被認為是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之始。
註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二條註解。
註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二條註解。
註七: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七十二條註解。
註八: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七十三條註解。
註九:從西元十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發起後,歐洲各宗教派別先後發起許多宗教戰爭〈The Wars of Religion〉,其中就以法國在西元1562年至西元1593年先後開啟八次的宗教戰爭〈Guerres de religion〉,以及在西元1618年神聖羅馬帝國〈The Holy Roman Empire〉的內戰演變而成三十年戰爭〈The Thirty Years' War〉最為慘烈,這兩次戰爭造成歐洲總人口數的百分之七十的人口死於戰爭,以至於歐洲文明進展稍微倒退一點,直到西元十八世紀後因各國局勢比較穩定,使得歐洲文明才大幅耀進。
註十: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三項目。
註十一:民族主義(Nationalism),亦稱國民主義或國族主義,為包含民族、人種、與國家三種認同在內的意識形態,主張以民族為人類群體生活之「基本單位」,以作為形塑特定文化與政治主張之理念基礎。具體的說民族為「國家存續之唯一合法基礎」,以及「各民族有自決建國之權」。民族主義與愛國主義〈Patriotism〉經常無從區分。開化的社會過去大多強調民族共同體,而最近則著重於由國家或政府陳述的文化或政治共同體。
註十二:請參考第四章節‧附註二。
註十三:請參考第七章節‧第四項目。
註十四: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五項目。
註十五: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十五條註解。
註十六: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三條註解。
註十七: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十八: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五條註解。
註十九: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五十六條註解。
註二十:法蘭德斯地區〈Vlaanderen〉,由勃艮第公國(The Duchy of Burgundy)滅亡後被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所占領的區域,後來該地區與其他原屬勃艮第公國(The Duchy of Burgundy)的一部分區域獨立,並建國成尼德蘭王國(het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直到十九世紀末才分裂成荷蘭、比利時和盧森堡。
註二十一:羅馬(Roma),為義大利首都,也是國家政治、經濟、文化和交通中心,世界著名的歷史文化名城,古羅馬帝國〈Roman Empire〉的發祥地,因建城歷史悠久而被暱稱為「永恆之城」〈The Eternal City〉。其位於義大利半島中西部,市中心面積有1200多平方公里。
註二十二:費拉拉〈Ferrara〉,,是位於義大利東北部地區,也是波河〈Po〉河畔的一座城市,該地因保留西元十四世紀至西元十五世紀的古老建築,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列為重要歷史都市。
註二十三: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一一四條註解。
註二十四: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三條註解。
註二十五:聖馬可大教堂〈Basilica Cattedrale Patriarcale di San Marco〉,是義大利威尼斯〈Venezia〉最知名的教堂,,並且是拜占庭式建築〈Byzantine architecture〉的著名代表。
聖馬可大教堂最初建於828年,當初只是一座臨時性的建築,用以存放威尼斯威尼斯〈Venezia〉的商人從埃及偷運貨物的遺骸。這座教堂後來於西元832年被一所新教堂所取代。並在西元976年的一場叛亂中被焚毀,並於西元978年重建完成,現今聖馬可大教堂的基礎於西元1063年成型,於西元1094年完工。
註二十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條註解。
註二十七: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三十四條註解。
註二十八: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五項目。
註二十九: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三項目。
註三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二條註解。
註三十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二條註解。
註三十二: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三十三: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一條註解。
註三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九條註解。
註三十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條註解。
註三十六: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三項目。
註三十七: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一條註解。
註三十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七條註解。
註三十九:民間音樂(Folk music),在國際民間音樂協會(IFMC)之解釋定義為「經過口傳過程發展起來的普羅大眾音樂」,也就是該音樂散佈過程,純粹是由演奏者或音樂接收者記錄教習,並親自相傳所得;其範圍包含歌曲、簡單樂器演奏,甚至舞曲曲調與步伐。
而這種解釋與西元十九世紀中期重新定義民間音樂、民間傳說與民間舞蹈有相當重要之衍生與連帶關係,一般認定,該名詞與學說界定起自於西元1846年,英國人類學學者托馬斯(W.J.Thomas)提出。
註四十: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七十五條註解。
註四十一: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七十二條註解。
註四十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四十三:伴奏(Accompaniment),是一首歌曲當中,在旋律〈melody〉在發聲時,由一件器樂或是多件器樂來搭配附和的音樂,由於這種搭配音樂都是由和弦〈chor〉和和聲〈Harmony〉,因此其重要性不像旋律〈melody〉那麼突顯。
註四十四:請參考第十三章節:十八世紀中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四十五:那不勒斯〈Naples〉,是義大利南部的第一大城市,城市面積117平方公里,人口略低於100萬,但都會區有大約380萬人,是僅次於米蘭〈Milano〉和羅馬的義大利第三大都會區和歐洲第15大都會區,同時那不勒斯地區也是義大利人口最稠密的地方。
註四十六: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七項目。
註四十七:弗朗切斯科‧佩脫拉克〈Francesco Petrarca,西元1304年─西元1374年。〉,義大利學者、詩人、和早期的人文主義者〈Humanism〉,其一生著作許多論文、戲劇和詩作,影響了西元十四世紀到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的文學家。
註四十八: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二項目。
註四十九: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一項目。
註五十: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一項目。
註五十一: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四條註解。
註五十二:請參考第九章節:十七世紀早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五十三:法蘭索瓦一世〈Francois I,西元1494年-西元1547年。〉,法國華洛亞王朝〈The House of Valois〉君主,同時被認為是法國第一位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的君主。在他的統治之下,人們看到法國的文化事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他也算得上是法國歷史上第一位具有人文主義〈Humanism〉思想的國王。
註五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五條註解。
註五十五: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六條註解。
註五十六:請參考第四章節‧附註一。
註五十七: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三項目。
註五十八: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五十九:克勞汀‧德‧瑟米席〈Claudin de Sermisy,約西元1490年—西元1562年。〉,西元十六世紀法國著名作曲家,曾寫過不少教會音樂(Christian music)和世俗音樂(Secular music)作品,並且也影響了法國音樂在西元十六世紀的演變。
註六十:克萊門特‧雅內坎〈Clement Janequin,西元1485年-西元1558年。〉,,法國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作曲家,其一生都在寫世俗音樂(Secular music)的作品。而他的香頌〈chanson〉常常模仿自然界的聲響,特別是各種動物的聲音,因此在法國音樂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
註六十一: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西元1533年-西元1603年。),是英國都鐸王朝〈Tudor dynasty〉的第五位也是最後一位君主。
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即位時英國處於內部因宗教分裂的混亂狀態,但她不但成功地保持了英國的統一,而且在經過近半個世紀的統治後,使英國為歐洲最強大和最富有的國家之一。英國文化也在此期間達到了一個頂峰,湧現出了諸如許多著名的人物,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劇作家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因此她的統治期在英國歷史上被稱為「伊莉莎白時期」〈Elizabeth period〉。
註六十二:無敵艦隊〈La Armada Invencible〉,是由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Felipe II〉在西元1588年所派出,意圖征服英國卻失敗的龐大艦隊。無敵艦隊之役是英西戰爭中最大型的戰役,也是戰爭過程之中第一個侵略性攻擊意圖。這場戰爭同時也是英國歷史中最有名的戰爭。
註六十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西元1564年—西元1616年。〉,英國文學史上最傑出的戲劇家,也是西方文藝史上最傑出的作家之一,全世界最卓越的文學家之一。他流傳下來的作品包括三十八部戲劇、一百五十四首十四行詩、兩首長敘事詩和其他詩歌。他的戲劇被翻譯成全世界各地主要的語言,並且表演次數遠遠超過其他任何戲劇家。
註六十四: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項目。
註六十五:尼古拉斯‧央〈Nicholas Yonge,約西元1560—西元1619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歌唱家兼出版商,其一生的貢獻在於把當時義大利「牧歌」(madrigal)的相關資料加以翻譯匯整,並西元1588年在英國出版一本名為「當代音樂始源」(Musica transalpina)的書籍,讓當時許多英國音樂人士開始了解義大利的音樂文化,並促進英國音樂文化的發展。
註六十六:托馬斯‧莫利〈Thomas Morley,西元1557年—西元1602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知名的作曲家,其一生寫作不少英國本土音樂,並且也是第一位引用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的詩作來當作歌詞的作曲家。
註六十七:托馬斯‧維克斯〈Thomas Weelkes,約西元1575年—西元1623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知名的作曲家管風琴(Pipe organ)演奏家,他的作品主要是聲樂,包括(Christian music)和世俗音樂(Secular music)。
註六十八:約翰‧威百〈John Wilbye,西元1574年—西元1638年。〉,西元十六世紀英國作曲家,其一生都以寫「英式牧歌」(English madrigal)的作品為主。
註六十九: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十八條註解。
註七十:七和弦〈seventh chord〉,由四個音,按照三度音程〈third〉所疊置的,稱為七和弦。當七和弦中的四個音按三度音程〈third〉排列時,分別為「根音」、「三音」、「五音」,及「根音」上方的七度音程(seventh),即稱為「七音」。
常用的七和弦,可分為五種:屬七和弦〈大小七和弦〉(Dominant 7th chord《Major minor 7th chord》)、大七和弦(Major 7th chord)、小七和弦(minor 7th chord)、半減七和弦(half-diminished 7th chord)、減七和弦(diminished 7th chord)。而除上述五種常見的七和弦外,還有小大七和弦(Minor major seventh)、與增大七和弦(Augmented major seventh)等其他類型的七和弦。
註七十一:魯特琴(lute)是西元十四世紀開始歐洲發展出來的器樂,詳細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項目。
註七十二: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十九條註解。
註七十三: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十六條註解。
註七十四: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二項目。
註七十五: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十四條註解。
註七十六: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七十七:馬蘭‧梅森(Marin Mersenne,西元1588年-西元1648年。),法國神學家、數學家、音樂理論家,他於西元1611年進入修道院,成為法國基督舊教(Catholicism,又稱天主教。)的神職人員。他最偉大的數學成就在於編輯過多位希臘數學家的著作,並對其中的的課題用出論述,尤其是以梅森質數〈Mersenne prime〉聞名,並於西元1644年所發表的「物理數學隨感」(Cogitata physico─mathe-matica)中討論這個數學理論。
註七十八:馬蘭‧梅森(Marin Mersenne)所算出來的十二平均律(Equal temperament)如下:
La和高音La的週期比例是1:2
La和高音降La的週期比例是1:1.8877486253633869932838263133343
La和高音So的週期比例是1:1.7817974362806786094804524111804
La和高音降So的週期比例是1:1.6817928305074290860622509524659
La和高音Fa的週期比例是1:1.5874010519681994747517056392719
La和高音Mi的週期比例是1:1.4983070768766814987992807320294
La和高音降Mi的週期比例是1:1.4142135623730950488016887242094
La和高音Re的週期比例是1:1.3348398541700343648308318811842
La和高音降Re的週期比例是1:1.2599210498948731647672106072781
La和高音Do的週期比例是1:1.1892071150027210667174999705604
La和Si的週期比例是1:1.1224620483093729814335330496791
La和降Si的週期比例是1:1.0594630943592952645618252949463
換句話說,以La為440Hz的話,則La至高音La的Hz系數是:
La:440Hz
降Si:466.16376151808991640720312977639Hz
Si:493.88330125612411183075454185884Hz
高音Do:523.25113060119726935569998704657Hz
高音降Re:554.36526195374419249757266720236Hz
高音Re:587.32953583481512052556602772107Hz
高音降Mi:622.25396744416182147274303865214Hz
高音Mi:659.25511382573985947168352209295Hz
高音Fa:698.45646286600776889075048127962Hz
高音降So:739.988845423268797867390419085 Hz
高音So:783.99087196349858817139906091937Hz
高音降La:830.6093951598902770448835778671Hz
高音La:880Hz
註七十九: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項目。
註八十:法國低步舞(basses danse),流行於西元十五世紀的法國舞蹈,由於是屬於宮庭娛樂性質的舞步,所以動作比較自由且隨性,而通常他的舞步節奏大都以三拍子為舞,後來傳遍到阿根廷後,演變成當地的特殊舞蹈─探戈(Tango)。
註八十一:前奏曲(prelude),是一種短樂曲。前奏曲以前只是音樂作品(特別是歌劇《Opera》當中的幕《number》)之前的器樂引子,也是演奏者在演奏之前會即興演奏一小段,來展現自己演奏實力的曲子,後來此曲式逐漸演變成一種藝術形式,在西元十九世紀成為「個人小品」〈character piece〉之一。
註八十二:幻想曲(fantasia),幻想曲是一種樂曲形式,它最初來源於即興創作,因此它的形式很少符合任何教科書中所提到的音樂形式。
在巴洛克〈Baroque〉和古典主義〈Classic Period〉時期,典型的幻想曲是以鍵盤樂器演奏的搭配著快速變換的賦格〈fugue〉()結構的曲調。直至在浪漫主義時期〈Romanticism〉,兩個相反的趨勢影響了幻想曲的發展:其一是即興演出的不斷減少,即興演奏只用來作為作曲的測試。第二是有些作曲的形式越來越自由,形成了一首不尋常的、形式複雜的作品。
註八十三:觸技曲(toccata),,是一種通常由鍵盤樂器或撥弦樂器獨奏的樂曲。它一般速度較快、節奏均勻,具有炫技性,可以展示出演奏者手指的靈活。這種音樂形式起源於文藝復興時期〈Renaissance〉的義大利北部。西元1590年代,已經有一批觸技曲問世。之後,作曲家將這種音樂形式帶到了德國,並在那裏得到許多作曲家重視,其中就以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的觸技曲作品最為代表性。
註八十四:請參考第十六章節:十九世紀歐洲音樂的發展(一)。
註八十五:請參考第六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八十六:請參考第十一章節:十七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八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三條註解。
註八十八:請參考第十一章節:十七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八十九:請參考第六章節‧新視野。
註九十:史考特家族(Scotto Family),西元十六世紀義大利威尼斯〈Venezia〉印刷出版商家族,其創始者—奧大維諾‧史考特一世(Ottaviano Scotto I)在西元1470年於威尼斯〈Venezia〉展開印刷事業,則讓他整個家族的人都投入於這個印刷產業,直到西元1613年因後代子孫經營不善而歇業。
註九十一:賈丹諾家族(Gardano Family),西元十六世紀義大利威尼斯〈Venezia〉印刷出版商家族,其創始者—安東尼奧‧賈丹諾(Antonio Gardano))在西元1538年於威尼斯〈Venezia〉展開印刷事業,則讓他整個家族的人都投入於這個印刷產業,直到西元1685年因後代子孫經營不善而歇業。
註九十二:彈琴的少女(The Lute Player),是西元十六世紀末著名畫家卡拉瓦喬(Michelangelo Merisi da Caravaggio)在約1590年所畫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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