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2. 西元十八世紀晚期一般器樂曲的標準格式—「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與奏鳴曲(Sonata)編制

__從西元十八世紀晚期開始,器樂曲的曲式編制受到一定的規格,這主要是因為當時太多作曲家在寫器樂曲時,都是按照自己的格式來創作,以致於器樂演奏者或是樂團在表演曲目時,有時會因為作曲家沒有詳細寫清楚而亂了方寸,因此為了要讓器樂演奏者或樂團能夠在短時間內大量演出,並能即時配合貴族們每天的消遣娛樂,因此漸漸開始有一定的作曲編制,好讓作曲家能依照格式來寫曲。

__而當時因為鍵盤器樂的創新改良,新的鍵盤器樂—鋼琴(piano)也誕生起來(註十),為了要讓許多對音樂有興趣的貴族們輕易演奏鍵盤器樂,所以作曲家們就把巴洛克時代(Baroque)的奏鳴曲〈Sonata〉(註十七)重新拿來挪用,先是依造協奏曲(Concerto)(註三)的樂章(Movement)(註三)概念,重新編制成三或四個樂章(Movement)(註三)為一首,再把賦格曲(Fugue)(註四)的格式重新改變,變成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所通用的「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並且把這個新式奏鳴曲〈Sonata〉(註十七)編制,套用在器樂曲、協奏曲(Concerto)(註三)和新式的交響曲(Symphony)(註二)裡。

__為了讓讀者能更瞭解這個時期的奏鳴曲〈Sonata〉(註十七)編制,本人把每個樂章的編制一個一個來分析。

奏鳴曲〈Sonata〉(註十七)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
__西元十八世紀晚期多個樂章(Movement)(註三)的器樂曲作品,如交響曲(Symphony)(註二)、協奏曲(Concerto)(註三)、室內樂(Chamber music)(註十八)及器樂曲,除了少數的例外之外,其第一樂章一定採用「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格式創作;雖然有少數作曲家把「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也應用在後面的樂章(Movement)(註三),但一般而言西元十八世紀的作曲家大部分都遵守這個規則。

__「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原是從西元十七世紀的賦格曲(Fugue)(註四)所演變的,均有呈示部(Exposition)和再現部(Recapitulation),只是賦格曲(Fugue)(註四)原先屬於中間的插入句(episode)後來演變成「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發展部(Development),並且在所有裡面的規定都重新改變一次,以呈現煥然一新的模式。

__現在把「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呈示部(Exposition)、發展部(Development)和再現部(Recapitulation)的規則分述如下:
(一)呈示部(Exposition):
__顧名思義,呈示部(Exposition)就是把樂曲的主題(subject)給呈現出來,而通常「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會有兩個主題(subject)來輪流呈現,立即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出來後立即要入第二主題〈second subject〉,此這兩個主題(subject)通常會用不同的方式來呈現音樂;而如果是用在協奏曲(Concerto)(註三)上,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通常是給管弦樂團(Orchestra)(註六),第二主題通常是給獨奏器樂來演出(註十九)。

__而通常呈示部的兩個主題(subject)會有兩種設計:
(1)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如果是大調(Major scale)(註二十),則第二主題〈second subject〉就會轉調成屬調(dominant key)(註二十一)。
(2)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如果是小調(Minor scale)(註二十二),則第二主題〈second subject〉就會轉調成大調(Major scale)(註二十)。

__而當呈示部(Exposition)的兩個主題(subject)都展現出來後,就會進入短暫結束片段,好進入發展部(Development)。

(二)發展部(Development):
__發展部(Development)是讓作曲家可以自由創意的地方,通常作曲家會使用呈示部(Exposition)當中的兩個主題(subject)之一,作為發展部(Development)的主軸。

__由於發展部(Development)的創作方式不一,因此常以下列四種方式來展現:
(1)在不同的聲部(Part)(註二十三)上不斷重複相同的旋律(Melody)(註二十四)。
(2)以音階(Musical scale)(註二十五)的方式不停往上和往下進行。
(3) 原本細碎簡單的音符(Note)(註二十六)不但在節奏(Rhythm)(註二十七)方面變得更複雜,有時還會加入額外的音符(Note)(註二十八)來擴充成新的旋律(Melody)(註二十四)。
(4)把原先的旋律(Melody)(註二十四)經由反行(從原先的往上級進變成往下級進,或是完全相反。)、逆行(從原先的從左到右變成從右到左。),也就是把舊的旋律(Melody)(註二十四)脫變新的旋律(Melody)(註二十三)。

__至於調性(Tonality)(註二十八)方面,發展部(Development)由於創作方式比較自由,所以通常曲子的調號(Key signature)(註二十九)也沒有一致性,作曲家想到哪個調號(Key signature)(註二十九)就轉成哪個調號(Key signature)(註二十九),所以完全由作曲家來自由創意。

(三)再現部(Recapitulation):
__作曲家在發展部(Development)一陣天馬行空之後,接下來必須回歸到原點以穩定樂曲的韻律,此即重新呈現呈示部(Exposition)的兩個主題(subject),通常在設計上跟呈示部(Exposition)一樣,頂多是在旋律(Melody)(註二十四)方面再做一次細部的修改,而再現部(Recapitulation)結束完之後,經過一次結束樂段,整首曲子就結束。

__所以如果用圖示方式來表示「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則會出現以下的圖案:

__以下是標準的「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奏鳴曲〈Sonata〉(註十七)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





奏鳴曲〈Sonata〉(註十七)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
__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通常是比較慢速度的曲子,其主要目的是要和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形成對照,同時也讓愛樂者在聚精會神的欣賞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後,再用舒緩的方式欣賞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因此通常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的音樂風格多保守含蓄,並且溫和靜雅。

__通常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的調號(Key signature)(註二十九)都是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的下屬調(subdominant key)(註三十),而曲示方面沒有很大的限制,有時是二段體(Binary form)(註三十一),有時候卻是變奏曲(Variation)(註三十二)的模式,曲法不一。

奏鳴曲〈Sonata〉(註十七)第三樂章(Third Movement):
__如果一個曲子由四個樂章樂章(Movement)(註三)所組成,那第三樂章(Third Movement)的曲式就是由兩種曲式當中的其中一種─詼諧曲(scherzo)(註三十三)或小步舞曲(minuet)(註三十四)來當作第三章節的模式。

__而一般第三樂章(Third Movement)的速度大多保持在既不快也不慢的中間速度裡,而且調號(Key signature)(註二十九)則是和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相同。

奏鳴曲〈Sonata〉(註十七)第四樂章(Forth Movement):
__第四樂章(Forth Movement)的音樂具備終結全曲的氣勢,並且能和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作前後呼應,以使作品具有整體性,因此作曲家會把曲子的速度變快,來營造宏大氣勢的場面。

__而第四樂章(Forth Movement)除了少數會再次使用「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外,絕大多數都是使用「輪旋奏鳴曲式」(Rondo-sonata Form)。

__而什麼是「輪旋奏鳴曲式」(Rondo-sonata Form)?首先本人先從「輪旋曲式」(Rondo Form)講起,「輪旋曲式」(Rondo Form)主要是把二到三個樂段,不停的反覆重現的曲式,最早是從西元十四世紀法國香頌(chanson)(註三十五)當中的「迴旋詩歌」(rondeau)所演變的(註三十六),後來在西元十六世紀候傳入器樂曲,在西元十八世紀中期開始被作曲家大量使用(註三十七)。

__而一般最簡單的「輪旋曲式」(Rondo Form)是A→B→A,後來為了要擴充曲式,則延伸為A→B→A→C→A,而有些作曲家會參考「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規則,套用在「輪旋曲式」(Rondo Form)上,則會擴充為A→B→A→C→A→B→A,也就是A→B→A當成呈示部(Exposition)和再現部(Recapitulation),C則當成發展部(Development),而這種仿效「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輪旋曲式」(Rondo Form),則被稱為「輪旋奏鳴曲式」(Rondo-sonata Form)。

__綜觀上述奏鳴曲〈Sonata〉(註十七)四個樂章(Movement)(註三)的寫作規則,也可以在交響曲(Symphony)(註二)、協奏曲(Concerto)(註三)、室內樂(Chamber music)(註十八)和器樂曲均可看到,唯獨協奏曲(Concerto)(註三)都是由三個樂章(Movement)(註三)所構成,所以就缺少第三樂章的作曲型態。

__以上是西元十八世紀晚期所有器樂曲形式的作曲法則,而這個法則一直保留在西元十九世紀,直到西元十九世紀晚期則不太受作曲家去遵守,而且把這些規則給加以變化〈註三十八〉。

本篇重點:
1.從西元十八世紀晚期開始,器樂曲的曲式編制受到一定的規格,這主要是因為當時太多作曲家在寫器樂曲時,都是按照自己的格式來創作,以致於器樂演奏者或是樂團在表演曲目時,有時會因為作曲家沒有詳細寫清楚而亂了方寸,因此為了要讓器樂演奏者或樂團能夠在短時間內大量演出,並能即時配合貴族們每天的消遣娛樂,因此漸漸開始有一定的作曲編制,好讓作曲家能依照格式來寫曲。

2.西元十八世紀晚期因為鍵盤器樂的改良,新的鍵盤器樂—鋼琴(piano)也誕生起來,為了要讓許多對音樂有興趣的貴族們輕易演奏鍵盤器樂,所以作曲家們就把巴洛克時代(Baroque)的奏鳴曲〈Sonata〉重新拿來挪用,先是依造協奏曲(Concerto)的樂章(Movement)概念,重新編制成三或四個樂章(Movement)為一首,再把賦格曲(Fugue)的格式重新改變,變成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所通用的「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並且把這個新式奏鳴曲〈Sonata〉編制,套用在器樂曲、協奏曲(Concerto)和新式的交響曲(Symphony)裡。

3.奏鳴曲〈Sonata〉通常由四個樂章(Movement)所構成:
奏鳴曲〈Sonata〉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
西元十八世紀晚期第一樂章均採用「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格式創作,「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原是從西元十七世紀的賦格曲(Fugue)所演變的,均有呈示部(Exposition)和再現部(Recapitulation),只是賦格曲(Fugue)原先屬於中間的插入句(episode)後來演變成「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發展部(Development),並且在所有裡面的規定都重新改變一次,以呈現煥然一新的模式。
(一)呈示部(Exposition):
顧名思義,呈示部(Exposition)就是把樂曲的主題(subject)給呈現出來,而通常「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會有兩個主題(subject)來輪流呈現,立即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出來後立即要入第二主題〈second subject〉,此這兩個主題(subject)通常會用不同的方式來呈現音樂;而如果是用在協奏曲(Concerto)上,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通常是給管弦樂團(Orchestra),第二主題通常是給獨奏器樂來演出。
通常呈示部的兩個主題(subject)會有兩種設計:
(1)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如果是大調(Major scale),則第二主題〈second subject〉就會轉調成屬調(dominant key)。
(2)第一主題(first subject)如果是小調(Minor scale),則第二主題〈second subject〉就會轉調成大調(Major scale)。
當呈示部(Exposition)的兩個主題(subject)都展現出來後,就會進入短暫結束片段,好進入發展部(Development)。
(二)發展部(Development):
發展部(Development)是讓作曲家可以自由創意的地方,通常作曲家會使用呈示部(Exposition)當中的兩個主題(subject)之一,作為發展部(Development)的主軸。
由於發展部(Development)的創作方式不一,因此常以下列四種方式來展現:
(1)在不同的聲部(Part)上不斷重複相同的旋律(Melody)。
(2)以音階(Musical scale)的方式不停往上和往下進行。
(3)原本細碎簡單的音符(Note)不但在節奏(Rhythm)方面變得更複雜,有時還會加入額外的音符(Note)來擴充成新的旋律(Melody)。
(4)把原先的旋律(Melody)經由反行(從原先的往上級進變成往下級進,或是完全相反。)、逆行(從原先的從左到右變成從右到左。),也就是把舊的旋律(Melody)脫變新的旋律(Melody)。
發展部(Development)由於創作方式比較自由,所以通常曲子的調號(Key signature)也沒有一致性,作曲家想到哪個調號(Key signature)就轉成哪個調號(Key signature),所以完全由作曲家來自由創意。
(三)再現部(Recapitulation):
作曲家在發展部(Development)一陣天馬行空之後,接下來必須回歸到原點以穩定樂曲的韻律,此即重新呈現呈示部(Exposition)的兩個主題(subject),通常在設計上跟呈示部(Exposition)一樣,頂多是在旋律(Melody)方面再做一次細部的修改,而再現部(Recapitulation)結束完之後,經過一次結束樂段,整首曲子就結束。
奏鳴曲〈Sonata〉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
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通常是比較慢速度的曲子,其主要目的是要和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形成對照,同時也讓愛樂者在聚精會神的欣賞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後,再用舒緩的方式欣賞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因此通常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的音樂風格多保守含蓄,並且溫和靜雅。
通常第二樂章(Second Movement)的調號(Key signature)都是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的下屬調(subdominant key),而曲示方面沒有很大的限制,有時是二段體(Binary form),有時候卻是變奏曲(Variation)的模式,曲法不一。
奏鳴曲〈Sonata〉第三樂章(Third Movement):
如果一個曲子由四個樂章樂章(Movement)所組成,那第三樂章(Third Movement)的曲式就是由兩種曲式當中的其中一種─詼諧曲(scherzo)或小步舞曲(minuet)來當作第三章節的模式。
奏鳴曲〈Sonata〉(註十四)第四樂章(Forth Movement):
第四樂章(Forth Movement)的音樂具備終結全曲的氣勢,並且能和第一樂章(First Movement)作前後呼應,以使作品具有整體性,因此除了少數會再次使用「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外,絕大多數都是使用「輪旋奏鳴曲式」(Rondo-sonata Form)。

4.什麼是「輪旋奏鳴曲式」(Rondo-sonata Form)?它是從「輪旋曲式」(Rondo Form)所延伸出來的曲式,「輪旋曲式」(Rondo Form)主要是把二到三個樂段,不停的反覆重現的曲式,最早是從西元十四世紀法國香頌(chanson)當中的「迴旋詩歌」(rondeau)所演變的,後來在西元十六世紀候傳入器樂曲,在西元十八世紀中期開始被作曲家大量使用。而一般最簡單的「輪旋曲式」(Rondo Form)是A→B→A,後來為了要擴充曲式,則延伸為A→B→A→C→A,而有些作曲家會參考「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規則,套用在「輪旋曲式」(Rondo Form)上,則會擴充為A→B→A→C→A→B→A,也就是A→B→A當成呈示部(Exposition)和再現部(Recapitulation),C則當成發展部(Development),而這種仿效「奏鳴曲快板曲式」(Sonata-allegro Form)的「輪旋曲式」(Rondo Form),則被稱為「輪旋奏鳴曲式」(Rondo-sonata 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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