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附註二:西元十三世紀的記譜法(Musical notation)和調性(Tonality)應用
__隨著經文歌(Motet)在西元十三世紀開始風起,有越來越多的作曲家也開始用不一樣的節奏(Rhythm)(註十六)來標示自己的獨特性,除了在三拍子的規格下,制訂一到三拍的拍數,有些作曲家開始用更簡短的拍數(例如半拍和四分之一拍),來讓作品能充滿韻律,讓觀眾能更享受音樂的快感。
__但是這樣的寫法,在當時現有的記譜法(Musical notation)(註五十二)—紐碼譜(neume)(註六十一)和桂多之手(Guidonian hand)(註三十一)記譜方式已經無法翔實記載,因此為了要配合新的作曲法,就必須要制訂新的記譜法(Musical notation)(註五十二)來因應。
__只不過當時的作曲加在制訂新的記譜法(Musical notation)(註五十二)時,遇到很多障礙,首先光是節奏(Rhythm)(註十六)的記譜方式就遇到貧瘠,雖然一拍和二拍的拍數可以利用倍數關係,概略記在曲譜裡,但如果是三拍、半拍和四分之一拍的拍數,要如何正確記載?另外當時桂多之手(Guidonian hand)(註三十一)只有四條線,只能粗略記載低二八度So至高音MI的位置,但如果超過這些音符的範圍,要如何記載?
__而當時有些音樂理論家,利用新的圖示來標示節奏(Rhythm)(註十六)和音符(Note)(註二十一)位置(例如法國作曲家培卓斯‧德‧庫魯斯《Petrus de Cruce》《註五十七》就曾針對這問題,提出這方面的見解。),但沒有得到大多數作曲家的認可,因此要等到西元十四世紀,有量記譜法(Classical Mensural notation)被發明之後(註六十二),才有比較翔實且正確的記譜方法(Musical notation)(註五十二)。
__而在調性(Tonality)(註五十三)方面,雖然西元十三世紀的作曲家使用教會調式(church mode)(註六十三),不過已經偏向只使用兩種教會調式(church mode)(註六十三)—艾奧尼安調式(Ionian Mode)和愛奧里安調式(Aeolian Mode)(註六十四),並且這兩者漸漸發展為現在的大調(Major scale)(註六十五)與小調(Minor scale)(註六十六),只不過當時通用的調性(Tonality)(註五十三)只有C大調(C major key)、F大調(F major key)、G大調(G major key)和A小調(A minor key),要等到西元十六世紀後才漸漸產生我們所熟悉的二十四個調性(Tonality)(註五十三)。
本篇重點:
1.隨著經文歌(Motet)在西元十三世紀開始風起,有越來越多的作曲家也開始用不一樣的節奏(Rhythm)來標示自己的獨特性,因此現有的記譜法(Musical notation)—紐碼譜(neume)和桂多之手(Guidonian hand)已經無法翔實記載,必須要制訂新的記譜法(Musical notation)。
2.當時有些音樂理論家,利用新的圖示來標示節奏(Rhythm)和音符(Note)位置,但沒有得到大多數作曲家的認可,因此要等到西元十四世紀,有量記譜法(Classical Mensural notation)被發明之後,才有比較翔實且正確的記譜方法(Musical notation)。
3.西元十三世紀的作曲家雖然使用教會調式(church mode),不過已經偏向只使用兩種教會調式(church mode)—艾奧尼安調式(Ionian Mode)和愛奧里安調式(Aeolian Mode),並且這兩者漸漸發展為現在的大調(Major scale)與小調(Minor scale),只不過當時通用的調性(Tonality)只有C大調(C major key)、F大調(F major key)、G大調(G major key)和A小調(A minor key),要等到西元十六世紀後才漸漸產生我們所熟悉的二十四個調性(Tona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