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西洋音樂史第六章節相關註解

註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四條註解。

註二:儒勒‧米什萊(Jules Michelet,西元1798年8月21日-西元1874年2月9日),出生於法國巴黎,為法國歷史學家,被譽為「法國史學之父」。

西元1798年,米什萊出生在法國巴黎,他的父親是一位印表機師傅,生意不繁榮,米什萊則在父親的店裡協助他的工作。西元1819年,米什萊在高等師範學校畢業,獲得文學博士學位。西元1821年,米什萊通過了大學考試,並且很快被分配到一個歷史學的課堂去教歷史學。

西元1827年,米什萊出版了作品「人民」(personnes),書籍出版後,他開始撰寫「法國大革命史」(L'Histoire de la Revolution francaise)。這時候的法國正是革命運動波濤洶湧的時候,米什萊贊成革命,拒絕和法國皇帝拿破崙三世(Napoleon III)合作,被驅逐出法國,他流亡到了義大利,仍然繼續堅持從事歷史學研究。拿破崙三世(Napoleon III)戰敗下台之後,他返回到了法國,西元1874年,米什萊在法國巴黎逝世。

米什萊一生著作很多作品,其中以「法國史」(L'Histoire de France)最為被許多歷史學家拿來研究法國歷史的著作,其中他引用「文藝復興」(Rinascimento)這個詞語,來講述十五世紀到十六世紀歐洲文化的發展,並成為歷史學界專用的術語。

註三:啟蒙時代(The Age of Enlightenment),通常是指在西元十八世紀初至1789年法國大革命間,一個新思維不斷湧現的時代。與理性主義(Rationalism)一起構成一個較長的文化運動時期。

這個時期的文化發展,除了覆蓋各個知識領域,如自然科學、哲學、倫理學、政治學、經濟學、歷史學、文學、教育學等等。同時這個時期的發展特色特為不受束縛,常常也不加批判的使用理性,勇於質疑權威與傳統教條,並朝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發展,強調普世人類進步的觀念。

啟蒙時代的學者亦不同於之前的文藝復興時代(Rinascimento)的學者,他們不再以宗教輔助文學與藝術復興,而是力圖以經驗加理性思考而使知識系統能獨立於宗教的影響,作為建立道德、美學以及思想體系的方式。

啟蒙運動的倡導者將自己視為大無畏的文化先鋒,並且認為啟蒙運動的目的是引導世界走出充滿著傳統教義、非理性、盲目信念、以及專制的一個時期。這個時代的文化批評家、宗教懷疑派、政治改革派皆是啟蒙先鋒,但他們只是鬆散、非正式、完全無組織的聯合反抗。而當時的啟蒙知識的中心是法國,因此法語則是共用語言。

啟蒙運動同時為美國獨立戰爭(American War of Independence)與法國大革命(The French Revolution )提供了框架,並且導致了資本主義(Capitalism)和社會主義(Socialism)的興起,同時也讓歐洲的政治與文化均有大幅度的改變。

註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五條註解。

註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十一條註解。

註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十二條註解。

註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一二一條註解。

註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一條註解。

註九:請參考第四章節:十四世紀法國與義大利的音樂發展。

註十: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二項目。

註十一: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三項目。

註十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條註解。

註十三: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五項目。

註十四:純律(Just intonation),利用聲音的振動週期比例來制訂的音高比例(pitch proportion),通常最簡單的比例是Do和高音Do的週期比例是2:1,Do和Fa的比例是4:3,Do和So的週期比例是3:2,而最早十二個半音(Semitone)比例也是透過這個計算而推算出來的,不過因為算出來的音與實際音有些微差距,因此通常用在銅管樂器的製作上才會用純律來估算,再用測音器來調整。

註十五:十二平均律(Equal temperament),利用數學方式先把過去用純律(Just intonation)所求得的音高(pitch),利用數學方式再以等比級數的方式來求得。

其求得方法是先在Do和高音Do在週期比例於2:1的情況下,以的方式平均分配到十二個半音(Semitone),再把這些音各以倍數方式來求得音質,不過雖然算出來的音跟實際音的差距比純律小,但因其算出來數字的是無限小數,所以通常在製作鍵盤樂器的製作上,除了會使用平均律估算,還會用測音器來稍微調整。

註十六:音高(pitch),在音樂領域裡指的是人類心理對音符(Note)頻率(Frequency)的感受。雖然不同樂器的頻率(Frequency)不同,但任何樂器的中央A音符(A Note)的頻率(Frequency)皆為440Hz,此外即使頻率(Frequency)有些許改變,聽者感受之音高未必改變,但若音高改變通常意味頻率(Frequency)會大幅改變,這會讓聽者馬上確認音頻是否有更動。

註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八條註解。

註十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九條註解。

註十九: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條註解。

註二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一條註解。

註二十一: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一項目。

註二十二: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四項目。

註二十三: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二條註解。

註二十四: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二項目。

註二十五:沃爾特‧奧丁頓(Walter Odington),是活躍於西元十四世紀的神職人員,並且也從事研究科學和音樂理論,特別是化學方面,他因提出有關鍊金術等相關研究,而對人類化學史做出一部份的貢獻。

註二十六: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五十六條註解。

註二十七: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四十六條註解。

註二十八: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四十七條註解。

註二十九: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一項目。

註三十:請參考第四章節‧第十八條註解。

註三十一:讓‧德‧穆里斯(Johannes de Muris,約西元1290年—約西元1355年。),西元十四世紀法國天文學家和音樂理論家,他曾因觀測天象,而在西元1317年提出要修改當時所通用的曆法;而在音樂理論方面,他則是提出六度音程(sixth)有分小六度(Minor sixth)和大六度(Major sixth),並且估算出這兩種音程(Interval)的週期比例。

註三十二: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五十九條註解。

註三十三: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三十四:札里諾(Gioseffo Zarlino,西元1517年—西元1590年。),文藝復興時期(Rinascimento)義大利作曲家兼音樂理論家,雖然一生當中寫出許多首經文歌(Motet)作品,但大部分已經亡佚,只保存一部份的作品殘骸,而他最有名的莫過於利用數學方式,推算出十二個半音(Semitone)彼此之間的週期比例,而這種算法後來被後世音樂學者稱做純律(Just intonation)。

註三十五:教會調式(church mode)的第一種調式,後來發展成大調(Major scale)。

註三十六:教會調式(church mode)的第六種調式,後來發展成小調(Minor scale)。

註三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三條註解。

註三十八: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七條註解。

註三十九: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九十七條註解。

註四十:七個大調(Major scale)分別是C大調(C major key)、G大調(G major key)、D大調(D major key)、A大調(A major key)、F大調(F major key)、降B大調(Flat B major key)、降E大調(Flat E major key),四個小調(Minor scale)則是A小調(A minor key)、E小調(E minor key)、D小調(D minor key)、G小調(G minor key)。

註四十一:西蒙‧斯特芬(Simon Stevin,西元1548年─西元1620年。),歐洲科學家兼工程師,其生平事蹟沒有被史籍詳細記載,只知他曾製造一輛陸地帆船車,可藉由風力來讓車子轉動,並且也提出來算出十二平均律的概念。

註四十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五條註解。

註四十三:廷克托里斯(Johannes Tinctoris,西元1435年-西元1511年。),文藝復興時期〈Rinascimento〉法蘭德斯地區〈Vlaanderen〉作曲家兼音樂 理論家。曾編撰了歐洲歷史上最早的音樂辭典,他除了在音樂理論上寫出了「對位藝術」〈The art of counterpoint〉,論述了音樂作曲當中的對位法則(The rule of counterpoint),並且也以當時最有名的的世俗歌曲(Secular song)—「武裝男子」(L’ginne arme),寫成一首自己改寫的定旋律彌撒(tenor mass或cantus firmus mass)作品。

註四十四:格拉瑞安 (Heinrich Glarean,西元1488年—西元1563年。),是瑞士〈Switzerland〉音樂理論家,詩人和人道主義者 (Humanitarianism)。他出生於瑞士的莫里斯(Mollis),卒於德國的佛萊堡(Freiburg im Breisgau)。

格 拉瑞安在兒童時期開始接受音樂訓練,並在年輕時就讀於科隆大學(The University of Cologne),在那裡學習神學、哲學、數學以及音樂;而他曾針對艾奧尼安調式(Ionian Mode)和愛奧里安調式(Aeolian Mode)的音階(Musical scale),各提出十二種不一樣的音階排列方式(The permutation of Musical scale),打破以往八個教會調式(church mode)的音階(Musical scale),並且他把這套理論寫成一篇論文—「十二音階」(Dodecachordon)。

由於格拉瑞安這種劃時代的想法,使得後來的音樂往調性(Tonality)發展,並成為我們熟悉的調性音樂(Tonalitic music)。

註 四十五:文森佐‧伽利略(Vincenzo Galilei),(Vincenzo Galilei,西元1520年─1591年。)是義大利演奏家,作曲家,音樂理論家,也是知名天文與物理學家伽利略(Galileo Galilei)的父親。他在文藝復興時期提出數字低音(basso continuo)這個概念,並大大促進音樂改革方向,間接開創巴洛克時代(Baroque)的音樂。

註四十六: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三項目。

註四十七: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十九條註解。

註四十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四十九: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一項目。

註五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三條註解。

註五十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二條註解。

註五十二: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三條註解。

註五十三:請參考第六章節‧新視野。

註五十四: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五條註解。

註五十五: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五十九條註解。

註五十六:經文歌(Motet)雖然起源於西元十三世紀,並在西元十四世紀全面發展,卻因為太過世俗化而使作品開始粗糙,品質大幅下滑,迫使沒有作曲家願意再寫經文歌,讓經文歌在西元十五世紀開始淡化,並在西元十六世紀淪為只供應宗教祭典的音樂曲式。

註五十七: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六條註解。

註五十八:這裡指從西元十五世紀開始盛行的「固定部分彌撒」(Ordinary of the Mass)編制之一—定旋律彌撒(tenor mass或cantus firmus mass),請參考請第五章節‧第三項目。

註五十九:請參考第四章節‧附註一。

註 六十:聲部模仿(imitation),當一首合唱歌曲在進行時,第一聲部(first part)在唱出主要旋律(Major melody)時,其他的聲部(Part)也會唱出相同或是改編成相似的旋律,並和主要旋律(Major melody)產生共鳴效果,這種作曲手法起源於西元十五世紀,後來到西元十六世紀變成主要的作曲寫法,直到西元十七後把這作曲法弄進器樂後,形成管弦樂 作品的主要寫作之一。

註六十一:請參考第四章節‧第六十三條註解。

註六十二: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七十二條註解。

註 六十三:米開朗基羅(Michelangelo,西元1475年-西元1564年。),,西元1475年生於佛羅倫斯(Firenze),雕塑家、建築 師、畫家和詩人。他與李奧納多‧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和拉斐爾(Raffaello Sanzio)齊名,以人物「健美」著稱,即使女性的身體也描畫的肌肉健壯。他的雕刻作品「大衛像」(David)舉世聞名,而他最著名的繪畫作品是梵蒂 岡(Status Civitatis Vaticanae)西斯廷禮拜堂(Cappella Sistina)的「創世紀」(The Sistine Chapel ceiling)天頂畫和壁畫「最後的審判」(Last Judgement)。米開朗基羅脾氣暴躁,不合群,和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與拉斐爾(Raffaello Sanzio)都合不來,經常和他的恩主頂撞,但他一生追求藝術的完美,堅持自己的藝術思路。他於西元1564年在羅馬(Roma)去世,他的風格影響了 幾乎三個世紀的藝術家。

註六十四:請參考第六章節‧附註一。

註六十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一條註解。

註六十六: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九條註解。

註六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二條註解。

註六十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五條註解。

註六十九: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七十: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七十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二條註解。

註 七十二:舊教(Catholicism,又稱天主教。),是基督宗教三大宗派之一,正式名稱為公教或公教會,起源自拉丁語的「catholicus」,意 思是「普遍的」,翻譯作中文「公」是取自「天下為公」的「公」;「聖而公教會」(sanctam Ecclesiam catholicam),其涵義因著西元381年召開的第一次尼西亞大公會議(The First Council of Nicaea)誕生的尼西亞信經(Nicene Creed)得到進一步的完善確立:「我信唯一、至聖、至公、從宗徒傳下來的教會」(Et unam, sanctam, catholicam et apostolicam Ecclersiam)。

中文語境通用的「天主教」一詞,是利 瑪竇(Matteo Ricci)等耶穌會(Societas Iesu)會士於明朝中葉來到中國後為使教義容易使中國人了解而採用,為呼應中國人「敬天」之傳統,且多用來指由羅馬教宗(Papa)領導的教會 (Catholic Church)。至2008年底,全世界約有十二億名天主教徒。
註七十三:新教(Protestantism),是由西元十 六世紀宗教改革運動(Protestant Reformation)中脫離基督舊教會(Catholic Church)的一系列新宗派的統稱,與「基督舊教」(Catholicism,又稱天主教。)、「東正基督教」(The Orthodox Church)並列為基督教(Christianity)三大派別。

註七十四: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 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起源已不可考,一種說法是起源於歐 洲威尼斯(Venezia),西元十四世紀的威尼斯(Venezia)商業允許買賣技術與紡織的圖樣,可以登記買賣,並且於取得專利權之後獨家販售。 其後推廣藝術作品也可以買賣,視為代表作者人格權之一的權利。藝術品因為作者而有不同的價值,例如法國收藏藝術作品時特別強調藝術家身份,以強調藝術品的 價值。

註七十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條註解。


註七十六: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三條註解。

註 七十七:佩特魯奇(Ottaviano dei Petrucci,西元1466年—西元1539年。),文藝復興時期(Rinascimento)第一位印製樂譜的出版商人,從年輕時開始嘗試用當時的 印刷技術來印製樂譜,經由好幾年的研發,終於在西元1501年印刷並出版第一本印刷樂譜—「複音音樂百曲集」(Harmonice Musices Odhecaton A),並開始他的印刷出版事業。

從西元1501年至西元1523年,佩特魯奇(Ottaviano dei Petrucci)已經出版五十九本聲樂與器樂曲,這不但增加音樂創作者的收入來源,也無形中提升音樂的普及率,讓每個人都可以藉由印刷琴譜,來歌唱或彈奏音樂。

註 七十八:阿泰尼昂(Pierre Attaingnant,西元1494年—西元1552年。)法國文藝復興時期(Rinascimento)印製樂譜的出版商人,也是第一位運用活字印刷 技術來印製樂譜的商人,其一生印製出版約1500首樂譜,並便宜販售到市面,至此打開一般民眾學習音樂的捷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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