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西洋音樂史第五章節相關註解

註一:英法百年戰爭(Hundred Years' War),其戰爭發生於西元1337年-西元1453年,交戰雙方是英國和法國,它是世界上戰爭時間打最長久的戰爭之一,先後斷續長達116年,因而不少新的戰術和武器在這段期間發明。

西元十四世紀時,法國人想趕走盤據西南地區的英國人,並且藉此統一法國。後者非但不肯退讓,還想奪回其法國北方的領土,因此兩國就因領土及貿易糾紛問題而開始開戰,同時這場戰爭也牽涉到歐洲其他國家的利益,所以英法兩國也因這複雜的戰爭,而耗損相當大的人口和國力。

然而也因為這場戰役,讓民族意識開始在歐洲各地成行,並且也讓歐洲文化更加交流,讓歐洲邁入全新的時代—文藝復興時期(Rinascimento)。

註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條註解。

註三: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五項目。

註四: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三項目。

註五: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條註解。

註六: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一條註解。

註七: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二條註解。

註八: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三條註解。

註九: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十一條註解。

註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十二條註解。

註十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四條註解。

註十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二條註解。

註十三: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五項目。

註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十五: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三條註解。

註十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條註解。

註十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二條註解。

註十九: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三十一條註解。

註二十: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三十二條註解。

註二十一: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五十九條註解。

註二十二: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六十條註解。

註二十三:請參考第四章節‧附錄一。

註二十四: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四十六條註解。

註二十五:請參考第三章節‧第四十七條註解。

註二十六: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九十七條註解。

註二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二條註解。

註二十八:和弦(chord),原意是指弦線,在音樂理論裡,是指由兩個或更多不同音所組合而成的音響效果。在歐洲古典音樂裡可因音程(Interval)的疊置,而分三度疊置(Tertian chord)及非三度疊置(Non-tertian chord)之分,而一般傳統和聲(Harmony)是使用三度疊置(Tertian chord)的和絃。

註二十九: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是西元962年至西元1806年的在歐洲中部所建立的帝國。原本是法國加洛林王朝(Carlovingiens)的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於西元800年由教宗利奧三世(Leon III)加冕於羅馬(Roma),並成為繼承西羅馬帝國〈Western Roman Empire〉的頭銜,後來在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過世後,就由其他歐洲區域國王輪流擔任這個頭銜,並於西元962年,由奧托一世(Otto I)在羅馬(Roma)由教宗(Papa)若望十二世(Ioannes XII)加冕稱帝,到西元973年在位,成為羅馬(Roma)的監護人與皇帝和基督舊教(Catholicism)世界的最高統治者。

而西元1157年,由奧托一世(Otto I)所統治的區域,正式改名為神聖羅馬帝國(Sacrum Romanorum Imperium nationis Germanicae),並且把政治權利達到最鼎盛的狀態。

然而也因為其君主的政治權利與教會(Catholic Church)相繼起衝突,再加上內部與其他歐洲君主和貴族發生利益衝突,以致於爆發內戰,迫使該國的中央權力逐漸喪失,到了西元十六世紀淪為有名無實的政體,並且內部成為各領主爭相鬥權的場所。

而到了西元十九世紀,因法國大革命(The French Revolution)的影響,外加拿破崙(Napoleon Bonaparte)的崛起,使得在拿破崙(Napoleon Bonaparte)的武力征服下,神聖羅馬帝國瞬間瓦解,並讓該日耳曼地區(Germania)變成紛亂的局面,一直到西元十九世紀末,由普魯士(Prutenia)統一帶領下,才成為真正獨立的強國—德國。

因此在德國歷史裡,神聖羅馬帝國一直被當成德國過去的歷史,並且被稱作為第一帝國(The First Empire)。

註三十:西元十五世紀的經文歌(motet)依然是等節奏型經文歌(Isorhythmic motet),而等節奏型經文歌(Isorhythmic motet)的相關介紹,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二項目。

註三十一: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九條註解。

註三十二:請參考第四章節‧第四項目。

註三十三: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項目。

註三十四: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二項目。

註三十五: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二條註解。

註三十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一二○條註解。

註三十七:請參考第二章節‧第六條註解。

註三十八: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一項目。

註三十九: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一二一條註解。

註四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九條註解。

註四十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條註解。

註四十二: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一條註解。

註四十三:請參考第五章節‧新視野。

註四十四: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六條註解。

註四十五:請參考第六章節:十六世紀早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四十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五條註解。

註四十七: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為歐洲歷史上最爲顯赫,統治地域最廣的王室之一,其家族成員曾出任歐洲其他國家的君主和貴族。在西元十六世紀中葉,哈布斯堡家族分裂為奧地利與西班牙兩個分支,前者佔據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的帝位,稱奧地利哈布斯堡皇朝〈The Austria of Habsburg 〉,後者則為西班牙國王,統治西班牙、西屬尼德蘭、義大利南部以及美洲新世界的廣袤領土,稱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The Spain of Habsburg 〉。

但由於多代近支聯姻,西班牙分支在西元1700年,奧地利分支在西元1740年相繼男嗣斷絕。西班牙王位落入法國王室之手;而奧地利分支也與法國王室聯姻,因此整個家族的血脈也擴散到歐洲各地,到現在還有遺族留存在歐洲。

註四十八:大航海時代〈The Age of Discovery〉,指從西元十五世紀到西元十七世紀時期。該時期內歐洲船隊出現在世界各處的海洋上,尋找著新的貿易路線和貿易夥伴,以發展歐洲新生的資本主義〈Capitalism〉。而在這些遠洋探索中,歐洲人發現了許多當時在歐洲不為人知的國家與地區,並且培養出優秀的航海人員。

在當時,遠洋航行意味著冒險:他們無法準確測量經度,木製船殼無法抵抗船蛆的侵蝕,儲備的食物不適於長期航行,船上的衛生與生活條件也十分糟糕。然而受經濟利益與政治利益的雙重驅使,這些人所進行的探索極大地擴展了已知世界的範圍。而隨著新航路的開闢,東西方之間的文化、貿易交流開始大量增加,讓歐洲快速發,並展奠定了其超過亞洲繁榮的基礎。

因此新航路的發現,對世界各大洲在數百年後的發展也產生了久遠的影響。對除歐洲以外的國家和民族而言,地理大發現帶來的影響則是複雜而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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