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西洋音樂史第十三章節相關註解
註一:工業革命(Industrial Revolution),指資本主義(Capitalism)生產從手工化轉向機器化的過渡階段;這個階段也是以大規模工廠化生產取代個體工場手工生產的階段。而由於機器的發明及運用成為了這個時代的標誌,因此歷史學家稱這個時代為「機器時代」(the Age of Machines)。
註二: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三條註解。
註三: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二條註解。
註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九條註解。
註五:請參考第八章節‧第五十六條註解。
註六:民主(Democracy),代表著由全體人民統治,即「人民做主」。至於民主的統治方法、以及其「人民」的構成範圍則有許多不同的定義,現在一般是由多數進行統治。
註七:洛可可時期(Rococo),起源於西元十八世紀的法國,最初是為了反對宮廷的繁文縟節藝術而興起的。洛可可最先出現於裝飾藝術和室內設計中,因當時法國君主路易十五(Louis XV)在登基時,他指定宮廷藝術家在一般藝術與時尚方面帶來新變化,因此當時的藝術家引進中國風(Chinoiserie)的方式來創作,使得許多歐洲也在這時群起仿效。
註八:請參考第十三章節‧第二項目。
註九: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十八條註解。
註十:請參考第九章節‧第四項目。
註十一:請參考第十三章節‧第三項目。
註十二:請參考第十三章節‧第四項目。
註十三:請參考第九章節‧第五項目。
註十四:請參考第九章節‧第六項目。
註十五:請參考第十三章節‧第五項目。
註十六:請參考第十四章節:十八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十七: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一項目。
註十八: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三項目。
註十九: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二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三條註解。
註二十一: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二條註解。
註二十二:請參考第七章節‧第四十三條註解。
註二十三:請參考第十章節‧第二項目。
註二十四:請參考第十一章節‧第五項目。
註二十五:請參考第十章節‧第四項目。
註二十六:請參考第十二章節‧第四項目。
註二十七:請參考第十一章節‧第二項目。
註二十八:雖然多明尼哥‧史卡拉第(Dominico Scarlatti)曾寫過一些歌劇(Opera)作品,但因為其知名度不如鍵盤器樂作品,所以後來大多已經失傳了。
註二十九:請參考第十二章節‧第五項目。
註三十:二段體(Binary form),是樂曲形式之一,是由相對獨立、結構相當、一般為同樣重要的兩個樂段組成的樂曲,可以作為獨立的樂曲。
註三十一:請參考第四章節‧附註一與附註二。
註三十二:請參考第十一章節‧第四項目。
註三十三:請參考第十四章節:十八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三十四:請參考第十七章節:十九世紀歐洲音樂的發展(二)。
註三十五: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七項目。
註三十六:曼漢樂團(Mannheim Orchestra),在西元十八世紀中期,以一群在德國西部城市曼漢(Mannheim)的宮廷擔任音樂演奏的樂師共同成立的樂團,此樂團當時是依照法國的歌劇(Opera)當中的管弦樂(Orchestra)器樂群編制來創立的,並且因為演奏功力深厚而成為當時赫赫有名的管弦樂團(Orchestra)。
註三十七:請參考第十章節‧第十七條註解。
註三十八:請參考第十二章節‧新視野。
註三十九:請參考第九章節‧第三十七條註解。
註四十:布拉格〈Praha〉,是捷克共和國〈Czech Republic〉的首都和最大的城市,位於該國的伏爾塔瓦河〈Vltava〉流域。該市地處歐洲大陸的中心,在交通上一向擁有重要地位,與周邊國家的聯繫也相當密切。西元2006年,布拉格的人口為約118萬人。
註四十一:請參考第十八章節:十九世紀歐洲音樂的發展(三)。
註四十二:請參考第七章節‧第四十五條註解。
註四十三:電視劇(television drama),是一種適應電視廣播特點、融合舞台和電影藝術的表現方法而形成的藝術樣式;通常又稱為劇集或影集,大多集中在晚上時刻播放給觀眾欣賞。
註四十四:廣告(Advertising),泛指一切不針對特定對象的公告,日常生活中所說的「廣告」往往特指商業廣告,即用於推廣貨品、服務、或理念的付費公告。
註四十五:傑西鎮(Jesi),位於義大利中間偏東方的小鎮,其地理位置上剛好是義大利首都羅馬〈Roma〉的對稱點,原本是原始民族居住的村落,後來於西元前283年被羅馬人〈Rome〉打敗,從此成為古羅馬帝國(Roman Empire)的領土,直到現在成為義大利著名的工藝城鎮之一。
註四十六: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二十條註解。
註四十七: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五項目。
註四十八:請參考第二章節‧第四十四條註解。
註四十九:請參考第八章節‧第六條註解。
註五十: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七條註解。
註五十一:請參考第七章節‧第八條註解。
註五十二:請參考第十五章節:浪漫樂派的創始者—貝多芬。
註五十三:奧地利共和國(Austria),是一個位於歐洲中部的內陸國家。與多國接壤,東面是匈牙利(Magyarorszag)和斯洛伐克(Slovenska republika),南面是義大利,西面是瑞士,北面是德國和捷克(Cesko)。首都兼最大城市是維也納,曾經是橫跨歐洲中部的奧匈帝國(Austria-Hungary),後來解體後曾短暫被德國統治,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World War II)後獨立成為中立國。
註五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十七條註解。
註五十五:巴本堡王朝(House of Babenberg),是奧地利(Austria)過去被統治的王朝之一。顧名思義,該王朝起家於德國南部的班貝格(Bamberg)。在哈布斯堡王朝(Habsburg)崛起之前,這個家族的成員在西元976年至西元1248年間先後統治過奧地利(Austria)。
註五十六:請參考第五章節‧第四十七條註解。
註五十七:約瑟夫二世(Josef II,西元1741年—西元1790年。),是奧地利公國(Duchy of Austria)的統治者,也是神聖羅馬帝國(Holy Roman Empire)的皇帝,在統治奧地利公國(Duchy of Austria)其間進行一系列國內改革運動,並且廢除農奴制(Serfdom),讓奧地利(Austria)轉而成為強盛的國家之一。
註五十八:請參考第十九章節:十九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