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1. 序章
__為什麼要學習音樂史?
__因為音樂史是所有過去在其他領域的人,經由研究並詳細記載到歷史文獻的學問。而音樂史學的研究,卻比任何史學還要晚起步,這或許是因為過去有鮮少學者探究並恢復許多過去作曲家所寫出的音樂作品,以致於遲到西元十九世紀末,才透過現代的錄音技術、廣播及電視,讓音樂及研究方法更能傳遍到全世界。
__而我們偉大的祖先在以前能藉由他們的父母、老師、朋友和當地藝人,進而成為演奏者。但如果他們能透過正統音樂課程的學習,或是透過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註一)、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註二)、蕭邦(Fryderyk Franciszek Chopin)(註三)的音樂作品,以及西元二十世紀初所流行的音樂作品來探究學習的話,或許能成為頂尖的音樂學者。
__因此這兩者訊息給我們的啟示是:「經由十個世紀,來自全世界眾多音樂家所寫出來的音樂作品,能讓我們認識許許多多不一樣,並來自世界各地(通常是非主流音樂)的音樂風格與音樂文化。」
__過去作曲家和演奏家,因為樂器技術的限制,因而寫曲子時非常將就在樂器的本質上,後來因樂器技術及現代科技的發達,人們除了可透過廣播來播放古典和流行音樂,甚至還可以用科技來錄製鯨魚所製造的音波,充當作樂器來演奏使用,因此人們不再將就樂器,反而是要讓樂器配合人體聽覺方面的享受。而這些影響不只影響音樂的形式,同時也影響人們對音樂的聽覺反應。
__此外在整個音樂歷史上,每一個時代的作曲家們常常會有意或無意的反對舊有的音樂,並以新的作品和風格的呈現來反抗或同情老音樂。這點就如同青少年會反對父母一樣,作曲家有時會以叛亂的性格來打擊前輩作曲家,直到某一時期他才會漸漸接受舊式音樂,並進而改造自己的作曲風格。
__而我們可在每一個時代的音樂歷史裡,發現這些在過去受到拒絕,而在現在卻重新拿來研究的古典作品,並且能體會這當中所展現出來的的矛盾。其實這種現象也反映一個模式—那就是我們所學習的各個藝術領域,從一開始的原始風貌,到脫變成最近的型態,其實也不斷提供藝術家們創造各式各樣的音樂模式及風格,讓我們能從中欣賞。
__雖然就音樂史本身而言,其豐富的史料讓我們不得不開始研究音樂等相關學問,然而我們所欣賞的流行音樂,無論是張學友(Jacky Cheung)(註四)或蕭敬騰(Jam Hsiao)(註五)的歌曲,甚至是每年最新的十大音樂排行榜,它們均可以當作歷史文獻來作參考,同時它們也可以讓我們窺見作曲者在寫這些音樂時,究竟是用什麼力量引起他們熱情,來創作這些讓人為之驚異的作品。
__但是如果我們想要真正瞭解為什麼作曲家所寫的音樂是這樣的模式,我們就不得不從音樂史來瞭解他的內涵。例如雖然我們可能喜歡聽貝多芬(Ludwig van Beethoven)(註二)的曲子,但如果沒有史籍文獻的幫助,我們不太可能解他的作品是否受到海頓(Franz Joseph Haydn)(註六)或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註一)曲風的影響,甚至更進一步去研究他的音樂背景。
__同樣在二十世紀,兩位代表性的作曲家─艾靈頓公爵(Edward Kennedy "Duke" Ellington)(二十世紀最代表爵士音樂的作曲家之一)(註七)或史特拉汶斯基(Igor Fyodorovich Stravinsky)(二十世紀最代表古典音樂的作曲家之一)(註八),他們的音樂無論是曲風或是靈感來源,都有很大的不同。
__艾靈頓公爵(Edward Kennedy "Duke" Ellington)(註七)的音樂曲風雖然來自原始非洲和美國當地黑人的爵士音樂(Jazz)(註七),但其音樂表演形式還是受歐洲傳統的音樂影響。而史特拉汶斯基(Igor Fyodorovich Stravinsky)(註八)不但從自己的祖國─俄羅斯當地音樂尋找靈感,並進而創作三個新的曲風(註八),同時他的情形也如同西元十四世紀最有代表性的法國作曲家—馬修(Guillaume de Machaut),在當時引用當地的音樂素材,並進而創作新的曲式—把「固定部分彌撒」(Ordinary of the Mass)完全統一化(註九)。
__本書的故事一開始從歐洲的音樂歷史〈註十〉的起源─古希臘(Ancient Greece)(註十一)和古羅馬(Ancient Rome)(註十二)開頭講起,並且也從哲學、文學、視覺藝術與政治的觀點來講述歐洲三千多年來的古典文化。
__首先我們先從古希臘(Ancient Greece)(註十一)和古羅馬(Ancient Rome)(註十二)講起,我們承認在有些國家的城鄉裡,有許多建築物是模仿這兩個時期為主(註十三),而我們所熟悉的專有名詞,例如柏拉圖式的愛(Platonic love)(註十四)、戀母情結(Oedipus Complex)(註十五)與戀父情結(Electra Complex)(註十七),也是從這時期所傳承下來的。
__然而這時期的音樂不像建築物能代代相傳,除了從西元十六世紀開始,經由考古學者從遺跡及文獻,共同找出少數的歌曲外,其餘的音樂作品根本無法真實呈現,因此要聆聽這時期的音樂,只能靠當地民謠來猜測當時的曲風。
__不過古希臘(Ancient Greece)(註十一)和古羅馬(Ancient Rome)(註十二)的音樂所留下的遺產,有透過圖像並存在於繪畫、雕塑、古董、建築和陵墓裡,並流傳到現在。同時我們可以在這個章節裡探究西方音樂的共同性。
__古希臘(Ancient Greece)(註十一)和古羅馬(Ancient Rome)(註十二)音樂在當時和現在一樣,有被用在宗教儀式、大眾娛樂及戲劇表演。特別是古希臘(Ancient Greece)(註十一)的音樂,其有關調式的理論除了成為西方音樂的基礎理論,同時也傳遞給古羅馬時期(Ancient Rome)(註十二)的人。
__而在西元第一和第二個世紀,古羅馬帝國(Roman Empire)(註十七)正處於鼎盛的狀態時,古羅馬帝國時代(Roman Empire)(註十七)的人懂得利用拉丁文(Lingua Latina)(註十八)來教育學童認識音樂,並培養成專業的音樂家;同時那時代有不少人和帝王也因這種因素,因而成為赫赫有名的音樂家(最有名的是古羅馬暴君—尼祿《註十九》)。
__而隨著古羅馬帝國(Roman Empire)(註十七)的衰落,音樂開始從古希臘(Ancient Greece)(註十一)和古羅馬(Ancient Rome)(註十二)傳播到西方,並且轉型為基督教音樂(Christian music)(註二十),而特別是「早期基督教」(Early Christianity)(註二十一)的音樂,它是由許多傳教士和學者經由不斷理解、編寫、研究和維護,才把這個音樂文化傳承至現在而不變。
__而在基督教(Christianity)(註二十二)儀式與音樂開始向四方傳播,傳教士們也漸漸的把這兩項從耶路撒冷(Jerusalem)(註二十三)一路擴散,並進而向西傳到歐洲、非洲和其他區域(註二十四)。
__然而起初基督教(Christianity)(註二十二)沒有明訂詳細的規則,以致於人民會隨意觸犯基督教(Christianity)(註二十二)的教條,間接讓羅馬教宗(Papa)(註二十五)的地位開始下降,因此為了配合大量增加的信徒,教團裡的僧侶(Monk)(註二十六)開始制訂嚴格的教規和紀律(註二十七),讓教徒能嚴謹遵守教條,並從而增加基督教(Christianity)(註二十二)的權威性。
__而隨著基督教(Christianity)(註二十二)教會的地位提高,也開始影響教會儀式的進行,並導致此儀式開始系統化,進而開始增進許多教條儀式;而當中這些條文也制訂了一些常用在儀式的教會音樂,並且這些音樂就被後世稱做為格利果聖歌(Gregorian chant,又稱額我略聖詠。)(註二十八)。
本篇重點:
1.學習音樂史的目的,在於瞭解各年代的作曲家其背後的歷史背景,,以及所創作音樂的動機為何。
2.西洋音樂最早是由古希臘(Ancient Greece)和古羅馬(Ancient Rome)開始發展,並進而影響西方基督教音樂(Christian music),從而流傳到西方歐洲世界,並從西洋十五世紀以後逐漸擴展到世界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