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3. 分別代表西元十八世紀早期法國與義大利風格的作曲家─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與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

__西元十八世紀早期的巴洛克時期〈Baroque〉,正好處於講求藝術華麗的時代,因此當時很多有錢有閒的貴族就會揮灑大量金錢,去追求最精緻的藝術,其中就以法國和義大利最為風行,當時這兩國有非常多的貴族無論是在藝術精緻的追求上,都展現出特別大方的手段去追尋。

__而在法國方面,代表西元十八世紀早期巴洛克時期〈Baroque〉最典型的音樂作曲家,莫過於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由於他在法國所做出的音樂貢獻,讓法國音樂在巴洛克時期〈Baroque〉綻放獨特法國式的光芒。

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西元1683年─西元1764年。):
__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生於法國第戎〈Dijon〉(註二十四),幼年時曾遵從父母之命學習法律,後來到了十八歲之後向父親表達他想學的是音樂之後,雙親則答應他朝音樂之路發展。之後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前往義大利學習音樂,並在西元1709年返往第戎〈Dijon〉(註二十四),同時在西元1726年,於大舅子的幫助下,讓他在法國宮廷裡展現音樂的天份。

__由於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曾經向法式歌劇〈French opera〉大師盧利(Giovanni Battista Lulli)〈註二十六〉學習歌劇(Opera)〈註二十〉創作,所以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的歌劇(Opera)〈註二十〉和盧利(Giovanni Battista Lulli)〈註二十六〉的歌劇(Opera)〈註二十〉有著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他們都十分注重「宣敘調」(Recitative)的朗誦性,以及對節奏精確細膩地處理,而且「宣敘調」(Recitative)和「詠嘆調」(Aria)之間沒有十分鮮明的對比;同時兩人都講究龐大華麗的舞蹈場面,追求音樂對自然的模仿等,但是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強調舞蹈與音樂的搭配,並且講究這兩項在劇情展演時如何進場,如何表演,以及如何退出,因此當時法國曾對這兩人的作品,分裂成兩派,並且爭論將近一個世紀。

__不過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真正影響後世音樂的並不是他的音樂作品,反而是他的音樂理論書籍,他曾經統合過去音樂的和聲(Harmony)(註二十七)的演變,寫成兩本重要的音樂理論著作─「和聲學」(Traite de l'harmonie)與「音樂理論的新體系」(Noveau systeme de musique theorique),並且這兩本後來變成現代音樂學子在學習和聲(Harmony)(註二十七)時必讀的作品,而他晚年曾對弟子說過他寧願只寫音樂理論著作,也不要一直寫音樂作品,可見他對音樂理論看得非常在意。

__而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也在法國的音樂界上,安詳的度過他的晚年,並且於西元1764年於巴黎過世,儘管他的音樂作品對後世音樂影響不大,但他的音樂理論著作卻影響者後世每一位音樂人士。

__以下是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的作品之一:


__而如果說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代表著西元十八世紀早期法國音樂的代表人物,那麼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則是代表著西元十八世紀早期義大利音樂的代表人物。

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西元1658年─西元1709年。):
__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生於義大利東北方城市—維洛那(Verona)(註二十八),年輕時曾隨當時的義大利音樂大師—賈科莫‧安東尼奧‧佩提〈Giacomo Antonio Perti〉(註二十九)學習作曲技巧,後來他成為當地小提琴〈violin〉協會的成員,並且發展他的作曲生涯。

__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對後世的音樂貢獻,就是把「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的曲式規則給統整下來,在此之前「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並沒有明確規定怎麼組合,只有靠作曲家依照自己的靈感,把舞蹈組曲(Dance Suite)(註三十)的概念用在「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上,而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則是把「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依照快→慢→快這三首曲子的速度來編制,好讓觀眾在聆聽「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時彷彿在聽歌劇(Opera)〈註二十〉當中的「反始詠嘆調」(da capo aria)(註三十一),而後來這種編制也被其他作曲家拿來仿效,並且也用在「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上,但隨著時代的演進,「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隨時代衰退之後,「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也就明確的站在音樂的舞台,成為協奏曲(Concerto)〈註二十三〉的代名詞。

__而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的協奏曲(Concerto)〈註二十三〉作品,正好反映當時義大利音樂文化的強盛,而隨著德國音樂家的崛起,也讓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的作品成為西元十八世紀中期以後德國作曲家拿來仿效的對象(註四)。

__以下是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的協奏曲(Concerto)〈註二十三〉作品之一:


本篇重點:
1.西元十八世紀早期的巴洛克時期〈Baroque〉正好處於講求藝術華麗的時代,在法國方面,代表西元十八世紀早期巴洛克時期〈Baroque〉最典型的音樂作曲家,莫過於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而在義大利方面,則是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

2.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曾經向法式歌劇〈French opera〉大師盧利(Giovanni Battista Lulli)學習歌劇(Opera)創作,所以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的歌劇(Opera)和盧利(Giovanni Battista Lulli)的歌劇(Opera)有著許多相同或相似之處,他們都十分注重「宣敘調」(Recitative)的朗誦性,以及對節奏精確細膩地處理,而且「宣敘調」(Recitative)和「詠嘆調」(Aria)之間沒有十分鮮明的對比;同時兩人都講究龐大華麗的舞蹈場面,追求音樂對自然的模仿等,但是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強調舞蹈與音樂的搭配,並且講究這兩項在劇情展演時如何進場,如何表演,以及如何退出,因此當時法國曾對這兩人的作品,分裂成兩派,並且爭論將近一個世紀。

3.拉莫(Jean-Philippe Rameau)真正影響後世音樂的並不是他的音樂作品,反而是他的音樂理論書籍,他曾經統合過去音樂的和聲(Harmony)的演變,寫成兩本重要的音樂理論著作─「和聲學」(Traite de l'harmonie)與「音樂理論的新體系」(Noveau systeme de musique theorique),並且這兩本後來變成現代音樂學子在學習和聲(Harmony)時必讀的作品。

4.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對後世的音樂貢獻,就是把「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的曲式規則給統整下來,在此之前「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並沒有明確規定怎麼組合,只有靠作曲家依照自己的靈感,把舞蹈組曲(Dance Suite)的概念用在「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上,而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則是把「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依照快→慢→快這三首曲子的速度來編制,好讓觀眾在聆聽「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時彷彿在聽歌劇(Opera)當中的「反始詠嘆調」(da capo aria),而後來這種編制也被其他作曲家拿來仿效,並且也用在「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上,但隨著時代的演進,「大協奏曲」(concerto grosso)隨時代衰退之後,「獨奏協奏曲」(solo concerto)也就明確的站在音樂的舞台,成為協奏曲(Concerto)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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