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張軒瑞(Arithen Jacks Zhang)
西洋音樂史第十二章節相關註解
註一:請參考第十章節‧第三條註解。
註二:請參考第六章節‧第三條註解。
註三:君權神授說〈Divine right of kings〉,是古代以宗教來主導政治時期君主為了鞏固自己的權力而提倡的一種法。即指自己是天神派遣下來凡間管治世人,是神在人間的代表,作為人民只可遵從君主的指示去做,不能對此加以反抗。這個說法在世界各地都曾出現過,但在啟蒙時代〈Age of Enlightenment〉後,人們思想開始被釋放出來,使這個說法的相信者變得越來越少,在現代社會這個說法早已為不可信。
註四:請參考第十三章節:十八世紀中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五:請參考第十二章節‧第二項目。
註六:請參考第十二章節‧第三項目。
註七:請參考第十二章節‧第四項目。
註八:請參考第十二章節‧第五項目。
註九:請參考第九章節‧第四項目。
註十:請參考第十章節‧第四項目。
註十一:富西尼亞諾〈Fusignano〉,是義大利東北方的一個小鎮,面積24平方公里,人口7919人。
註十二:喬瓦尼‧巴蒂斯塔‧巴薩尼〈Giovanni Battista Bassani,約西元1650年─西元1716年。〉,巴洛克時代有名的小提琴〈violin〉演奏家,他同時也是知名小提琴演奏家兼作曲家—柯瑞里(Arcangelo Corelli)的老師,柯瑞里(Arcangelo Corelli)也因從這位老師的教導下創制許多提琴家族(Violin family)的基礎技巧。
註十三:琶音(Arpeggio),原先是指像撥奏器樂般連續演奏好幾個音,後來是指把和弦(chord)分解後來連續演奏。
註十四: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二條註解。
註十五: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一○三條註解。
註十六: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二十一條註解。
註十七:請參考第四章節‧第五十三條註解。
註十八:請參考第七章節‧第二十五條註解。
註十九:皮耶塔孤兒綜合學校(Ospedale della Pieta),原本是一所謂於西元十二世紀,接收一些因戰亂而與親人失散孤兒的慈善機構,後來因所接受的孤兒越來越多,並且考量到這些孤兒的教育,並成立學校來解決孤兒的教育問題。
皮耶塔孤兒綜合學校曾經有不少名師來這兒授課,其中最有名的莫過於西元十八世紀的巴洛克〈Baroque〉音樂家韋瓦第(Antonio Vivaldi),後來這所學校於西元1797年,因戰亂而遭受炮火攻擊,成為一堆廢墟而變成歷史名詞。
註二十:請參考第九章節‧第四項目。
註二十一:請參考第九章節‧第五項目。
註二十二:這裡的奏鳴曲〈Sonata〉指的是巴洛克時期〈Baroque〉的「獨奏奏鳴曲」(solo sonata)和「三重奏鳴曲」(trio sonata),請參考第十章節‧第四項目。
註二十三:請參考第十一章節‧第五項目。
註二十四:第戎〈Dijon〉,位於法國首都巴黎西南部的城市,興盛於西元十一至西元十五世紀晚期之間,是歐洲的政治、經濟、文化、學術和科學中心。
註二十五:請參考第九章節‧第五項目。
註二十六:請參考第十章節‧第二項目。
註二十七: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二條註解。
註二十八:維洛那(Verona),是位於義大利東北部一座歷史悠久的城市,離威尼斯〈Venezia〉非常近,西元2000年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世界遺產,而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的名作「羅密歐與茱麗葉」〈Romeo and Juliet〉以此城為背景。
註二十九:賈科莫‧安東尼奧‧佩提〈Giacomo Antonio Perti,西元1661年─西元1756年。〉,義大利巴洛克時期〈Baroque〉作曲家,也是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的作曲老師,其作品除了歌劇〈Opera〉,也包含一些器樂作品,對托雷利(Giuseppe Torelli)的作品影響深遠。
註三十:請參考第九章節‧第七項目。
註三十一:請參考第十一章節‧第二項目。
註三十二:此本著作是他在西元1722年所完成,也是音樂界最重要的音樂理論書籍。
註三十三: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二十八條註解。
註三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一條註解。
註三十五: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六十二條註解。
註三十六:請參考第二章節‧第六十八條註解。
註三十七:主和弦(tonic chord),於一個主要調號(Major key signature)當中第一個和弦(chord),例如C大調(C major key)的主和弦就是Do—Mi—So。
註三十八:屬和弦(dominant chord),於一個主要調號(Major key signature)當中第五個和弦(chord),例如C大調(C major key)的屬和弦就是So—Si—高音Re。
註三十九:下屬和弦(subdominant chord),於一個主要調號(Major key signature)當中第四個和弦(chord),例如C大調(C major key)的下屬和弦就是Fa—La—高音Do。
註四十:請參考第十九章節:十九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四十一:艾森納赫(Eisenach),於中世紀〈Middle Ages〉興建的城市,現在是德國汽車產業城市,同時也是德國音樂世家—巴赫(Bach)的誕生之地。
註四十二:威瑪(Weimar),德國中部最重要的城市,於中世紀〈Middle Ages〉開始興建,並在西元十八世紀成為德國重要的文化都市,然而真正使它於全世界成名的卻是德國人民於西元1919年於此地朝開國會〈Parliament〉,制定德國第一部憲法─「威瑪憲法」(Weimarer Verfassung)。
註四十三:請參考第二章節‧第二十二條註解。
註四十四:布克斯泰烏德〈Dieterich Buxtehude,西元1637年─西元1707年。〉,丹麥的作曲家兼管風琴(Pipe organ)演奏家,年輕時因聆聽德國作曲家—海因里希‧許茨〈Heinrich Schutz〉的音樂,因而開始學習管風琴(Pipe organ)的演奏技巧及作曲技巧,並且一生創作大量的管風琴(Pipe organ)音樂作品,而他的作品後來影響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的音樂創作。
註四十五:柯登〈Kothen〉,德國中部的小城鎮,該城鎮以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在此擔任音樂要職,並且保存大量手稿資料而聞名,現已成為研究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一生的重要歷史城鎮。
註四十六:萊比錫〈Leipzig〉,德國東部重要的城市之一,於中世紀〈Middle Ages〉開始建立和發展,同時也是現在德國東部交通樞紐,此地最重要的地標就是萊比錫大學〈The Leipzig University〉。
註四十七:聖多馬教堂(Thomaskirche),位於德國東部城市萊比錫〈Leipzig〉的教堂之一,也是知名音樂家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在此音樂任職的地點。
註四十八:泰雷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西元1681年─西元1767年。),是歷史上最有貢獻的音樂家之一,他溝通了以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為代表的後巴洛克時期〈Baroque〉音樂和以海頓〈Franz Joseph Haydn〉和莫札特〈Wolfgang Amadeus Mozart〉為代表的古典主義〈Classical period〉音樂。
同時泰雷曼也以純熟的作曲技巧,把巴洛克〈Baroque〉風格的音樂發揮得淋漓盡致,不過雖然他在生前是非常有名望的人,甚至在當時的音樂界是數一數二,但在他過世後因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音樂的發揚而被後人遺忘,直到西元二十世紀的1930年代才再次被人發現,作品開始從登舞臺和演奏會,並且很多作品開始被錄音。
註四十九:請參考第十六章節:十九世紀歐洲音樂的發展(一)。
註五十: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四十三條註解。
註五十一: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是虔誠的基督新教(Protestantism)德國信義宗(Lutheranism)信徒。
註五十二:哈勒(Halle),位於德國中間稍微偏東方的小城市,本來是以生產食鹽的小鄉村,後來在中世紀(Middle Ages)發展到小城市的規模,而到現在則是重要的鐵路樞紐,當地最有名的地標就是哈勒─維騰貝格馬丁路德大學〈The Martin Luther University of Halle-Wittenberg〉。
註五十三:弗里德里希.威廉.查豪〈Friedrich Wilhelm Zachow,西元1663年─西元1712年。〉,德國管風琴(Pipe organ)演奏家兼作曲家,同時也是德國作曲家韓德爾(George Frideric Handel)的啟蒙老師,其一生在德國當地創做不少音樂作品,其中就以教會音樂(Christian music)佔最多數。
註五十四:漢諾威(Hannover),德國中部偏北的城市,於中世紀〈Middle Ages〉所建立的河港,本來是獨立的城市國家,後來在普魯士〈Prussia〉統一德國後,成為重要的貿易中心,同時也是德國的汽車、機械、電子等產業中心。
註五十五:安妮女王(Anne of Great Britain,西元1665年─西元1714年。),英國國王詹姆斯二世〈James II of England〉的女兒,同時也是英國女性君主之一,她在英國唯一的貢獻就是在西元1707年,把英格蘭〈England〉和蘇格蘭〈Scotland〉兩方的國會〈Parliament〉合聘在一起,正式把兩地區統合成英國的區域。
註五十六:喬治一世(George I of Great Britain,西元1660年─西元1727年。),本是德國漢諾威(Hannover)公爵,後來在英國安妮女王(Anne of Great Britain)駕崩後繼承英國皇室,成為第一位擔任英國君主的德國貴族,他也是第一位不出席國會〈Parliament〉,改由國王令一名親信大臣主持國會〈Parliament〉,成為了英國首相制度的開端。
註五十七:都柏林(Dublin),是愛爾蘭共和國〈Ireland〉的首都以及最大的城市,早在西元140年就被記載到歷史文獻,而西元十四世紀到西元十六世紀,一直是英國控管愛爾蘭〈Ireland〉的首要中心,直到西元1949年愛爾蘭〈Ireland〉獨立建國後,成為該國的首都。
註五十八:請參考第一章節‧第八十條註解。
註五十九:請參考第三章節‧第一項目。
註六十:請參考第五章節‧第三項目。
註六十一:西敏寺〈The Collegiate Church of St Peter at Westminster〉,,是一座位於倫敦市中心的大型哥德式建築〈Gothic architecture〉風格的教堂,這裡一直是英國君主安葬或加冕登基的地點;曾在西元1546年至西元1556年短暫成為主教座堂〈Cathedral〉,現為王家勝跡,西元1987年被列為世界文化遺產。
註六十二:請參考第十四章節:十八世紀晚期歐洲音樂的發展。
註六十三:太監(Eunuch),是指古代宮廷中替皇室服務並閹割掉外生殖器的男性。太監是負責宮廷雜事的奴僕,不得參與國家政務,但因與皇室朝夕相處,遂能博取信賴或有可乘之機,故在一些朝代中存在著太監掌握國家政務大權的情況。
用閹割過的男人作為宮廷內侍並非中國獨有產物。以往韓國、越南的皇室也喜歡使用去勢的男性作為內待,埃及、伊朗、印度,土耳其等古文明都曾經有相同的做法。
註六十四:請參考第一章節‧第七十八條註解。
註六十五:前列腺(Prostate),前列腺是雄性哺乳動物生殖系統中的一個器官,前列腺的主要功能是分泌和儲存前列腺液(Prostatic fluid),含有抗菌因子來保護尿道,每天以少量隨尿液排出體外。前列腺腺管内存有一定量前列腺液(Prostatic fluid)。前列腺液(Prostatic fluid)可與精子(spermatozoon)混合成精液(Semen)。
註六十六:臀部(Buttocks),是猿猴和人類骨盆(Pelvis)部分後方的渾圓部位,同時也是人類用來承受坐下的部位。
註六十七:法里內利(Farinelli)的事蹟所翻拍成的電影,中文名稱為「絕代豔姬」(Farinel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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